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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之子教會針對網路汙衊指控善勸

針對網路汙衊指控善勸

​針對網路汙衊指控善勸

前言


末肢是已故朱虹恩牧師的遺孀朱林箴言師母,寫此善勸信旨在提供正確資料給所有關心朱虹恩牧師的主內肢體及正人君子,告訴諸位智者、仁者、勇者――


朱虹恩牧師是一位愛主至深、愛家、愛妻子、愛弟兄姊妹、愛教會,非常有愛心、信心、恆心、耐心、毅力,完全仰望主、全然委身、完全交託  神的真僕人。


他以基督的心為心,以天父的事為念,凡事透過團隊服事禱告求問  神,遵行天父旨意,行所當行、止所當止;捍衛真理義無反顧,受盡羞辱、厭棄、怒罵、逼迫、誹謗、汙衊、拆毀、踐踏在所不惜,對主至死忠心的  神的忠心愛僕。
 
他是我們神之子體系所尊敬、所摯愛、所懷念的屬靈父親;他是  神在末後的日子所膏立委以重任,為要「傳講如何預備迎接主基督再來」,為主再來預備道路的當代首位使徒。


您可以不相信  神藉由朱牧師所傳的道;您可以不相信  神在朱牧師身上的計劃和作為;但懇請大家不要汙衊朱虹恩牧師聖潔、公義、信實、慈愛、堅貞;為主而作、為主而活,竭力付出擺上、犧牲奉獻、愛主至深、為主至死忠心,畢生竭力遵行天父旨意的屬  神榮美的聖潔堅貞人格。


末肢期盼大家本著同理心,以傾聽心愛家人和好朋友傾訴原由的角度,來解讀此篇善勸文。是盼!

 

同為  神兒女的主內肢體:收信平安!

針對貴單位或任何一人引用○○日報不實的報導,在網路上發表以訛傳訛的文章,末肢深感悲痛和遺憾!朱虹恩牧師個人名譽受辱已令末肢痛心疾首,  神的託付難傳,  神的聖工難做更是茲事體大。故按照聖經真理,末肢和神之子眾同工必須提供正確的資料,讓世人明白事實的真相。


若按末肢的本性,我寧可沉默不言,「寧可讓步,聽憑主怒。」


但經上說:「被人毀謗,我們就善勸。」【林前四:13】「再者,義人何時離義而犯罪,我將絆腳石放在他面前,他就必死;因你沒有警戒他,他必死在罪中,他素來所行的義不被記念;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倘若你警戒義人,使他不犯罪,他就不犯罪;他因受警戒就必存活,你也救自己脫離了罪。」【結三:20~21】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之時,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太十八:15~17】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之時,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太五:23~26】

「被人咒罵,我們就祝福;被人逼迫,我們就忍受;被人毀謗,我們就善勸。直到如今,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汙穢,萬物中的渣滓。」【林前四:12~13】

總之,無論是對方誤解你、得罪你、誹謗你、向你懷怨犯錯,一切都得當面說清楚講明白,誹謗的要善勸,所以為了遵行天父的旨意,末肢不能閉口不言。

同理,根據以上聖經章節,特別是主內肢體,當你們對朱虹恩牧師有所懷疑之時,你們應該先親自登門拜訪,或來電來信詢問,先當面說清楚講明白,良性溝通,給我們說明、解釋的機會;就算我們真的有錯,也要來好言善勸。


而不是毫不求證,不明真相就任意大肆誹謗、攻擊、汙衊;無所不用其極地追殺、拆毀你所未曾謀面,從來都不認識的人。連這一點基本真理都不明白,真是令人非常難過和無法理解。

末肢與朱虹恩牧師,鶼鰈情深21年,天天形影不離,我和神之子體系眾兒女可以在基督裡為朱虹恩牧師作見證,他絕對不是媒體所誤傳的那樣。


他充滿了從  神而來強大的信望愛,散發出從  神而來榮耀的真善美和信望愛,充滿了喜樂、平安、穩妥、恩慈、信實、智慧、聖潔、榮美,他是我們最敬愛最懷念的屬靈長者。


我們神之子眾兒女都是他在基督裡用福音所生的孩子,他是我們屬靈的父親,他竭盡心力地培育我們,把我們帶到主面前,為主所用;他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他視我們如己出。


他窮其一生愛主至深、無怨無悔地服事主,他是我們的好牧師,是  神所摯愛至死忠心為主發光的真僕人。他是  神賜給我們真理的典範。我們與他在主裡,如同使徒保羅和提摩太屬靈父與子的關係。


沒有朱虹恩牧師就沒有今天的神之子體系和我們,所以我們都很感謝  神,讓我們遇見了祂所摯愛的真僕人――震撼這世代的神人――朱虹恩牧師。
 
若有人誤信某報不實的報導,並在網路上公開發表不實的言論,以訛傳訛,誤用"言論自由",或誤以為”為公共利益譴責朱牧師”,是為了捍衛真道,殊不知按中華民國的法律,如此行已經犯了公然毀謗罪,但卻不自覺。

請詳閱――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10條(誹謗(毀謗)罪):「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佈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案例:侮辱須出於公然----公然,指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況,例如在大街上罵從事特種行業的人為妓女。例如:同時跟二個以上的人說某某人三個孩子是跟三個不同男人生的,雖然這是實情,但因關乎個人的私德,所以即屬公然侮辱。又侮辱時不以被害人在場為必要,只須公然侮辱,罪即成立。

也就是說――


哪怕是事實,但「關乎個人私德」也不可以公開羞辱或謾罵,更何況貴單位所引用的資料全都是錯誤的。並且在中華民國的法律下,宗教信仰是自由的,就算你不認同別人的宗教信仰,只要是法律允許的信仰,任何人都不能說別人的信仰是「異端」「邪教」。


包括基督信仰者不能說其他各宗教是異端、邪教,哪怕是從基督信仰的角度來看的確是如此,但在法律上就是不能說其他宗教是異端、邪教。而本體系是中華民國立案合法的財團法人神之子基督教會,是基督信仰純正的教會,所以萬不可說本教會是「異端」「邪教」,以免觸法。

貴單位可以就法律問題去請教法律專家,以免誤觸刑法而不自覺;並造成本體系和  神的國度難以形容的慘重傷害!

其實主耶穌當年也被猶太宗教團隊誤判成異端,把祂釘在十字架上;初代教會的眾使徒、眾聖徒也被誤判成異端。


使徒保羅語重心長地說:「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認,就是他們所稱為異端的道,我正按著那道事奉我祖宗的 神,又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書上一切所記載的,」【徒二十四:14】

「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甚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林前八:2】


他們所知道的,正好使他們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產生問題和錯謬,卻自以為是、自以為義。近代基督教界亦是如此,只要別人的領受和自己的領受不同,就大罵別人是異端。


其實如此偏頗、傲慢和主觀,乃是因缺乏從  神而來的真愛、真智慧和真知識﹐「想要作教法師,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所論定的。」【提前一:7】實在令人深感遺憾和痛心疾首。

令人費解的是――身為基督徒應該是自守、端正、守法、行真理,遵行天父旨意,充滿了真愛和良善;但不知何以末肢所遇到的基督徒幾乎都是不顧  神的真理,總是任意惡性造謠,昧著良心汙衊砍殺主內親人;不顧國家法律任意惡性中傷自己所不認識的人,不惜用狠毒不實的惡言濫殺無辜。


不知何以貴單位在發表言論之前不先向本體系求證?就誤信謠言到如此地步。若朱虹恩牧師真如某報所言,是如此地十惡不赦,以至於人人得而誅之,貴單位如此地嚴厲譴責,本體系也就罷了,但事實並非如此。


貴單位不小心就重創了一位如此為主至死忠心的主僕,讓他含冤而終;叫親痛仇快,叫飽受媒體折磨,飽受喪夫之痛,身為未亡人的末肢情何以堪!

2008年8月11日,末肢眼看著自己心愛的丈夫抱病在床,卻被某報及各大電視、網路及平面媒體大肆汙衊到如此地步,末肢真是心如刀割。末肢強忍悲痛、萬分不捨地問我至愛的丈夫:「牧師您被汙衊成這樣,您會不會難過?」
朱牧師非常平靜、非常淡定地回答:「不會,比起主所受的苦,我所受的算不得什麼;無論如何,無論惡名、美名,總之神之子體系的名已經傳開,接下來就看  神下一步要怎麼做了。」
 
這就是他的回答,這就是他對  神的全然交託、完全仰望、完全委身。一直以來任遭何事他都毫無怨言;他從來都不會埋怨  神,從來不恨人,對任何一個攻擊他、惡待他、踐踏他的人都依然善待;他對主的信望愛至死不渝。


他之所以會如此回答,是因為他相信  神會醫治他,等他痊癒之後,可以繼續為  神的國度打拚,為主在他身上的計劃和作為作見證,一切誤會都可以澄清。至今每憶起朱虹恩牧師生前對主完全交託和他所受的痛苦和羞辱,末肢就痛徹心扉,非常心疼和不捨!

二個多月之後,2008年10月13日下午4時29分,朱虹恩牧師息了地上的勞苦,被主接回天家。11天之後,2008年10月24日某報又刊登了一篇不堪入目、汙衊朱虹恩牧師、末肢和神之子體系到極點的不實報導,讓我們非常地痛心疾首!


人世間最痛的就是喪偶喪親之痛,末肢痛失「至愛的丈夫」之同時,先夫和末肢又被再度汙衊、拆毀。末肢若不是事先蒙  神啟示,(在上報的前一天,  神曉諭末肢我會被汙衊,會上某日報),若不是  神一直保守看顧,並事先啟示末肢將要發生的重擊,末肢很可能會被擊垮。

今末肢和神之子眾兒女盡責提供資料,依序分成以下內容,全集共六冊──


(一)針對網路汙衊指控闢謠之善勸文
(二)神的忠心愛僕──我們永遠懷念、永遠敬重、永遠摯愛的朱虹恩牧師;神之子眾兒女寫給朱虹恩牧師的卡片和家書
(三)朱虹恩牧師生平
(四)神國將領篇
(五)朱虹恩牧師生平證道集摘錄篇
(六)我們和林以讚教師同為牧師的薦信
 
如此冗長、厚重的資料,末肢朱林箴言不奢望有人能從頭到尾一字不漏的詳閱;末肢只希望諸位智者、仁者、勇者仔細思想――
一個壞人會有這麼多人白紙黑字為他作見證說他是好人,並且是好到如此愛主,如此聖潔堅貞,至真至善至美到如此無法形容的地步。當他回天家至今邁向第十一年,還會令人懷念、感謝、感佩和敬重到如此地步的嗎?


末肢不期望您會相信  神藉著朱虹恩牧師所傳的真理,及  神在神之子體系和朱虹恩牧師身上的計劃和作為,但請您不要人云亦云、道聽塗說就貿然汙衊您所不明白的事,用言論殺害你所不認識的人。
 
當您明白真相之後,請儘速將以訛傳訛的不實指控從網路上撤掉,不要再用「異端」、「邪教」′邪淫」等惡言來汙衊神之子體系和朱虹恩牧師。


因如此行已越過了「言論自由」的範疇,已觸犯了中華民國「宗教信仰自由」和「公然誹謗」的法律,茲事體大,故特以此文善勸為禱!

對於末肢所提供的資料,貴單位或讀者們看了可能會深感錯愕!因為跟媒體所誤報的資料完全相反。媒體把朱虹恩牧師定為十惡不赦、邪蕩恐怖的大罪人;但我們神之子體系所提供給您的資料卻完全相反,我們一再地重述――


朱虹恩牧師是一位令我們非常尊敬、非常懷念的  神的忠心愛僕。兩者迥然不同,真是天壤之別。所以當我們看見媒體的報導之時,我們也是非常錯愕!並且非常痛心疾首!

重點是――你們可以不相信  神藉由朱虹恩牧師所傳的真理;你們可以不相信  神在神之子體系和朱虹恩牧師身上的計劃和作為;但你們不可汙衊朱虹恩牧師聖潔愛主屬  神榮美的堅貞人格!

2016.2.17


朱虹恩牧師回天家之前,奉主名按立林以讚教師為牧師,並將神之子體系交由林以讚牧師來負責,(他以「  神以讚美為寶座」取名「林以讚」,他為人謙和,他說他尚在帶職服事,還是稱呼他林以讚教師就好了)。他帶領查考【提摩太後書】第三章第1~5節的經文――


「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讟,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兇暴,不愛良善, 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 神, 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


查到「好說讒言」之時,他說――讒言的原文是diabolois,跟英文「魔鬼」幾乎是同一個意思,魔鬼是專門破壞,專門控告,專門說謊的,是說謊者之父及贊助人,是罪魁禍首。


從另一角度而言,說讒言是一種殘忍的罪行。如果財物失竊,還有機會找回,例如:我丟了一千元,但我還有機會再把一千元賺回來。


但一個人的聲譽被破壞了,有可能永遠無法彌補。就像我們的牧師的聲譽,被眾教會與大眾傳媒破壞。一旦聲譽被破壞之後,很有可能永遠無法彌補。

明末大將袁崇煥被汙陷而遭淩遲處死,直到有一天人們才從清朝的機密檔案中得知──原來當時明朝是中了苦於袁崇煥一夫當關萬夫莫敵,無法南侵的滿清之反間計,聽信謠言,誤以為袁崇煥和滿清私通,錯殺了袁崇煥。之後,邊關失守,清兵節節勝利,明朝終至滅亡。


古今中外多少歷史典故一再地告訴我們,因人心邪惡暴虐無度,忠臣常常被奸臣所害,令人傷痛扼腕。但又奈何?


如今我們眼看著我們最摯愛的屬靈父親──  神的忠心愛僕朱虹恩牧師被如此的汙衊、踐踏,被網路一再地淩遲處死,我們的心是何等地傷痛和不捨!


像我們的牧師受到網路媒體如此鋪天蓋地的汙衊、攻擊,我們要費很大的力氣才能為牧師平反伸冤。不管有多困難,因誹謗的要善勸,我們必須把正確的資料提供給世人。

誠如林以讚牧師之所言,末肢深感一旦被栽贓抹黑,真的一輩子很難得到平反,這個邪惡的世代很難還被害者一個公道;但我們還是不氣餒,只求克盡善勸之責,只求無虧自己的良心,只求對得起  神,對得起愛我們、視我們如己出的朱虹恩牧師,只求心安理得、仰天無虧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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