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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麥基洗德的等次

已更新:3月20日

1996年11月3日主日高雄中正路

主講:朱虹恩牧師

第123課 主題:麥基洗德的等次


  希伯來書第七章第20~28節:「再者,耶穌為祭司,並不是不起誓立的。至於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因為那立祂的對祂說:『主起了誓,決不後悔,祢是永遠為祭司。』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

  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祂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凡靠著祂進到 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

  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祂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

  希伯來書對於一般的弟兄姊妹來說,或許不是很重要,對猶太人來說這一章是非常的重要,對 神給我所傳的,所揀選的同工,及未來建立教會,這節經文也是相當的重要。

  祭司是從亞倫的後裔和利未人的後裔來的,主耶穌基督是從猶大支派,如果按肉體來看,按祭司條例和律法來看,是沒有資格當祭司的。如果主耶穌沒有資格當祭司,那怎麼成為萬王之王,怎麼成為一個大祭司,而且是一次獻上就永遠為祭司。

  在新約中我們如果不談什麼祭司的條例,不講麥基洗德的等次,我們也都會相信主耶穌是大祭司,但對猶太人來講就不是如此,因為祭司條例是根據摩西五經,是根據律法來的。

  如果主耶穌當時說要廢掉律法,當場就會被石頭打死,因為不能廢掉律法,猶太人認為摩西是很偉大的。主耶穌說還沒有亞伯拉罕以前就有我,猶太人就要用石頭打主耶穌。

  很多時候要引經據典的拿出證據,所以就拿出麥基洗德當證據,如果沒有希伯來書,麥基洗德是什麼我們根本就不知道,我們只知道在舊約裡,亞伯拉罕把他的十分之一獻給麥基洗德,僅僅如此而已,為什麼知道麥基洗德是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 神的兒子相似。

  如果是按靈來說,主耶穌也是無父,是藉著瑪利亞出生,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有主耶穌的族譜,但那是按肉體看的。 父子聖靈的子是無生之始,道成肉身的主耶穌降生在伯利恆是有日子,但這二兩是不一樣的。

  「再者,耶穌為祭司,並不是不起誓立的。至於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因為那立祂的對祂說:『主起了誓,決不後悔,祢是永遠為祭司。』

  這段說明利未人祭司等次的來源是靠律法,律法怎麼說他們就怎麼做,律法說他們是從亞倫的後裔,包括利未人中所產生的,這是靠律法而立的。 神也起了誓,決不後悔,主耶穌是永遠為祭司。

  基督是 神所立的,舊約中有祭司,要遵守 神的律法,是從律法中而出的,基督是 神直接立的,證據就在麥基洗德。從猶太人的傳統下來,他們也知道麥基洗德的職分是高過亞倫的後裔和利未人,但歷世歷代的祭司,包括君王和大祭司,都不敢講說他們是按著麥基洗德的等次,因為他們並不是。

  主耶穌在地面上時講的非常的清楚,祂是那羔羊,祂一次獻祭就永遠有效,就因此生效有了果效,

  「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

  我們都知道主耶穌是我們的中保。

  「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祂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

  這裡告訴我們祭司的制度,因為那些成為祭司的人會死,因著人不完全所以會死,這裡不是說摩西五經有錯,那些大祭司和祭司都會死,所以就要更換,無法長久不換。

  感謝 神,主耶穌基督就不一樣,祂道成肉身以後,被掛在十字架上,死了,三天以後復活,被接升天以後,祂就永遠不再死。主耶穌和一般的祭司最大的不同就是主耶穌從死裡復活升天之後永遠不會死,一般的祭司都會死。

  「凡靠著祂進到 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這是每一個人屬靈的情形。主耶穌說祂的血是為多人而流,使罪得赦,當我們有罪有過失,到主面前認罪時,天使記錄的罪案就撤銷了,但魔鬼的記錄還在,天使會記錄我們做的好事和壞事,但魔鬼只會記錄我們做的壞事。   我們要吃主喝主,在魔鬼手上的罪案才會撤銷,雖然聖經沒有很明顯的記載,但如果只認罪,罪就撤銷,主耶穌就不用設立聖餐並且說:「這血是為多人而流使罪得赦。」   如果魔鬼手上還有罪案,死後魔鬼還是會控告你,還是要攔阻你。我們要常常在主面前省察,我們都有按理吃主喝主,也有很好的省察。如果有人第一主日領完聖餐回去以後,還沒有到下一個主日領聖餐就去世了,那會如何?   主讓我知道,如果我們一直遵守主的道,還沒有吃主喝主,你的罪案也會被撤銷,魔鬼控告不了你,也攔阻不了你。

  因為即使有過失,但你一直遵守主的道,在你要去世以前就會有幾十位大力的天使護衛著你,魔鬼拿你沒辦法。但如果不按著保羅的教導按理吃主喝主,就會靈性軟弱、生病,甚至是死亡。

  有的人在信仰上馬馬虎虎的,在五、六十歲時突然去世,我在《打獅擒狐》中有清楚的寫到,這就是魔鬼藉著疾病奪去了那人的生命,因著是基督徒,所以還是會得救。

  「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

只有主耶穌才能達到這樣的標準,人是無法做到的。

  「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祂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

  大祭司每次要先為自己贖罪,才能為百姓獻祭,主耶穌只要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成全了律法,感謝主。

  「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

  從這段話讓我們知道,主耶穌道成肉身是多麼的重要,因為律法不完全,如果繼續承受律法,那我們這些外邦人要怎麼辦?律法是 神在西乃山上一句句很清楚的吩咐摩西的。

  希伯來書第十章第5~10節:「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 神啊,祭物和禮物是祢不願意的;祢曾給我預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是祢不喜歡的。那時我說: 神啊,我來了,為要照祢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祢不願意的,也是祢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祢的旨意行』;可見祂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這裡講的很清楚,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 神都不喜歡,既然是這樣,那為什麼 神要摩西如此行,從摩西開始到猶太人蓋第三聖殿,他們還是要獻祭。我們新約的基督徒就不用和猶太人一樣獻祭。

  律法是 神清清楚楚的頒布給摩西的,這裡又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都不是 神所喜歡的,難道 神是折騰那些舊約裡的人嗎?當然不是!

  獻祭是很麻煩的,牛、羊、鴿子都要先經過祭司嚴格的檢查,再帶去殺,注意以下的經文,「祢曾給我預備了身體。」「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我來了為要照祢的旨意行」這告訴我們,如果主耶穌沒有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舊約所獻的祭是完全無效的,他們是白費工夫。


  我常以支票來比喻,如果我開了一張今天的支票1996年11月3號,我簽名蓋章以後,兌現的日期是民國1997年11月3號,你才可以領出這一百萬,那時我的銀行戶頭要有一百萬讓你領。這些舊約的獻祭什麼時候才能滿足 神所定的公義?

  乃是要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才能真正滿足 神的公義,因為要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才能滿足律法上的需要。就如我開的支票到了日期,我的帳戶裡也有一百萬,那時就可以領。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流誰的血都沒有用,流摩西的血也沒有用,只有流主耶穌的血才有用。

  所以 神啊,祭物和禮物是祢不願意的;祢曾給我預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是祢不喜歡的,那時主耶穌來了,照著 神的旨意被釘在十字架上, 神用公義行在主耶穌的身上來滿足舊約 神的公義。

  感謝 神,基督成全了這件事,否則舊約所獻的祭都無效,猶太人現在還是不懂,現在已經可以不用像舊約那樣獻祭,但他們獻的祭當然是有效的,因為在二千年前主耶穌已經為全人類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一次獻上挽回祭了。

  彼得前書第二章第9~10節:「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 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 神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在舊約中要當祭司,就必須是被揀選的,就是要利未人才行。現在以色列已經訓練了一千個祭司,還有很多後補的,只要第三聖殿一重建,他們就可以去做聖殿的工作,那時會需要很多的祭司。

  如果我們今天是猶太人,不是亞倫的後裔和利未人,就不能當祭司,因為不是亞倫的後裔和利未人這個族類,而且也不是每一個祭司都可以當大祭司。

  感謝主,按真理,按原則性來說,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祭司,這是因為我們可以為自己的罪禱告,這祭司職分是你個人而已,因為你不能代替別人認罪。以前舊約時代你犯罪自己禱告是無效的,你必須要由祭司代替你獻祭,之後你的罪才能得赦免。

  而且要得赦免還必須要主耶穌上十字架,這赦免才算。如果主耶穌沒有上十字架,所獻的祭都無效,包括以後在第三聖殿的獻祭;但我們知道,主耶穌基督獻上挽回祭完成了救贖。

  現在是恩典時代,真的是有很多很多的恩典,當我做壞事時,馬上跪下來很誠懇的求主饒恕赦免我的罪,罪就被赦免了,這就叫祭司(擁有祭司的功能)。但是不能代替別人,如果有人犯罪,他不認罪,我為他禱告求主赦免他,是沒有效的,除非他自己認罪,否則我怎麼為他禱告都沒有效。人人是祭司的意思是這樣來的。

  彼得前書第二章第5節:「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 神所悅納的靈祭。

  每個基督徒都可以是祭司,因為每一個基督徒都可以禱告求主赦免我們自己的罪,這是祭司的功能,可是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是君尊的祭司,這祭司更進一步的說,就是 神所揀選的傳道人。有的傳道人從神學院畢業,可以去牧會當職業牧師,可是按 神看,他不一定是君尊的祭司,因為這有一定的標準。

  是否清楚是 神呼召,在《教會的真義》裡我講的很清楚,牧師們一看到內容一定會罵我,因為他們的條件不配做君尊的祭司,和一般的基督徒沒有兩樣,他只是和醫師、老師一樣領薪水的職業牧師,和他的職分沒有關係。

  感謝 神, 神給我的工作之一是要把真正君尊的祭司從百姓中揀選出來,成為名符其實君尊的祭司。

  我們低頭禱告:

  父神,滿心感謝讚美祢,也謝謝祢的恩典,今天的這篇信息,有很多的人不會相信,我們同工們都知道,也會相信,我們感謝祢也讚美祢,謝謝祢再次用祢聖經的話語來堅固我們,也透過今天許許多多的異象來增加我們的信心。   主啊,加添我們的力量,讓我們走這條孤獨的道路時,有祢同在,笑看風浪,感謝祢也讚美祢主耶穌,謝謝祢,感謝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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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忘記 神的恩典夠用

每一位同工均是如此, 神既然把你們招聚過來,包括牧師在內,牧師在每一個細節上都會順服 神,每一件聖工我都必須順服 神,師母亦同。 神常常藉著異象向弟兄姊妹啟示關乎牧師的一切,加上此次聖地行,同工們親眼看到牧師的帶領方式與 神極大的同在,相信會有更正向、更深入、更不同的看見。

 
 

朱虹恩牧師曾於1986年蒙 神揀選、奉 神差遣到以色列主耶穌禁食的曠野禁食四十天(前二十天不吃不喝;後二十天只喝水),蒙主賜下啟示,奉 神差遣至世界傳揚如何預備主基督再來與聖徒被提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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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祂一同作王。《提摩太後書 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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