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網路污衊指控文之善勸信-被人毀謗,我們就善勸
- 財團法人神之子基督教會
- 2023年4月7日
- 讀畢需時 1 分鐘
已更新:2023年11月21日
前言:
高雄總會本來要直接寫既簡短(只有一頁),又具有法律效益的存證信函,給用錯誤資料毀謗我們牧師的各單位。但師母心想:不管他們看了是否相信,我總是要盡力善勸。所以在寄非常沒有人情味的存證信函之前,先寄以下的資料去勸他們。
師母先用此拋磚引玉,請神之子體系眾兒女集思廣益,或許你有更好的構想也未可知。
註:本來要寄此存證信函,今暫緩,全文如下:
敬啟者: 台端於○○年○月○日在○○網站,張貼○○○○不實之言論,公然毀謗本教會及朱虹恩牧師,此舉已嚴重損害本教會與朱虹恩牧師之名譽。核台端之行為,業已構成刑法上之公然毀謗罪。謹此知會台端自函到之日起,即刻刪除前述網站之毀謗文字,並於14日內以○○○○方式向本教會及朱虹恩牧師公開道歉,本教會將既往不究。若逾期相應不理或處置不當,本教會將依法追訴台端之一切民、刑事責任,並求償名譽損失新台幣五佰萬元。希冀尊駕自重,勿擅觸法網為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