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
- 財團法人神之子基督教會

- 2023年2月8日
- 讀畢需時 9 分鐘
已更新:2023年12月10日
1995年10月22日主日高雄黃興路
主講:朱虹恩牧師
第98課 主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
哥林多後書第十二章第1~10節:
「我自誇固然無益,但我是不得已的。如今我要說到主的顯現和啟示。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裡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 神知道。)我認得這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 神知道。)
他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祕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為這人,我要誇口;但是為我自己,除了我的軟弱以外,我並不誇口。我就是願意誇口也不算狂,因為我必說實話;只是我禁止不說,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過於他在我身上所看見、所聽見的。
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
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
保羅把他很珍貴的經歷講了出來,「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裡的人」只有在基督裡的人才能有這樣的經歷,我們要成為一個在基督裡的人,這是相當重要的,我盼望我們體系每一位同工都能在基督裡,願意繼續相信我們所傳的,繼續和我們聯絡並遵行真理的,我相信這樣都能在基督裡。
「我自誇固然無益,但我是不得已的。」
保羅有很多的經歷,是其他的使徒很少經歷的,除了約翰以外,其他的使徒可以說是死得很淒慘。保羅在不得已的情形下,要把自己的經歷說出來,保羅所經歷的苦難,可以說是集中了所有的弟兄姊妹所經歷過的苦難,甚至是所有的使徒所經歷過的苦難。
有的弟兄姊妹只有一樣,保羅卻幾乎都有,在第十一章紀載保羅所經歷的各種危險――有江河的危險、盗賊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等很多的患難。
保羅因著有人否認他使徒的職分,所以不得不必須自我介紹一下。第十一章是講受苦的經歷,那就很少人有了,這裡的經歷更是少人有。
我小時候也不比神州農村的人輕鬆,神州城市的人都比我還輕鬆,我十歲就要挑水去賣,十二、十三歲要到海邊抓鰻魚苗,所以我很懂水性,身體強壯。還要往返五公里挑一百斤的地瓜葉去賣,去養豬。冬天清晨沿街叫賣油條;夏天就去賣冰棒。
有人要吃冰棒,跑的快的人就可以賣給那人,同年齡中都是我跑贏。那時沒有冰櫃,所以溶化的冰可以拿製冰的木條去換,有時揀到的也拿去換…。因為以前常背很重的東西,所以我的力氣很大,但是有點駝背。以前是整天忙碌,很辛苦的過日子。
在成長的過程中真的是苦,那時還沒有服事主,也不太明白真理吃的苦往往是白受的。服事主以後照樣有保羅所遇到的苦,哥林多後書第十一章第23~33節這些苦幾乎我都有,雖然不是全部都一模一樣,但簡直是太像了,並且幾乎樣樣都有。
感謝主讓我有這些經歷,我才能去幫助別人,像我在婚姻、兒女的教養、病痛得醫治方面,都有別人所沒有的經歷,否則在別人夫妻間有問題時,我沒有辦法去幫助他們,在別人有病痛時,我沒有辦法帶領他們得 神的醫治。如果沒有這些經歷,他們也不會相信接受我的帶領。
之前出大車禍,胃大量出血,我堅持不手術要出院,等我醒過來以後,就要求護士先把點滴拔掉,他不拔我就自己拔,後來才知道那點滴裡有止痛藥,所以拔掉點滴之後痛到冒冷汗,也不好意思請護士再幫我打一次點滴。那時一直禱告,肚子大約一個多小時以後,疼痛就減輕了,不出幾天就完全蒙主醫治。
所以我對生病的人,會教導他們要有信心,如果我本身沒有這些經歷,就不會有信心去帶領他們,也不敢告訴他們要如何正確的做才能蒙 神醫治。有的人會覺得你雖然講得很好,但你沒有他痛苦的經歷,所以無法了解他,感謝主,讓我有這樣的經歷。
我到神州教區很少跟他們說我以前小時候的經歷,現在神州城市的小孩大多數也都沒有吃什麼苦了。以前我們小時候連鞋子都沒得穿,過年沒有新衣服穿只有哥哥有。這幾年到神州更體會到保羅在第十一章所寫的經歷。
但是如果只有受苦的經歷,沒有第十二章的經歷,那也只是受很多苦,並沒有辦法提升弟兄姊妹的心境與靈性,受苦的人很多,但要像保羅在第十二章的經歷就很少了。 主不一定會要你受苦,但要有受苦的心志,有受苦的心志以後,更重要的是要能下寶座。很多人可以為主受苦,但下不了寶座。
以前在神州有多少人為信仰受逼迫,現在神州逼迫減少了,那些以前願為信仰受逼迫的人,卻與某會妥協了,這就是無法勝過自己的軟弱,無法勝過自己的老我。
神對我們是非常嚴格的,要我們順服,接著才讓我們經歷保羅在第十二章的經歷,得著各樣的奧祕。有些奧祕我們公開了,還是很多的人聽不懂,信息一傳遞出去,有的人能接受,有的人就開始罵。
「我自誇固然無益,但我是不得已的。」
保羅先講他受苦的經歷,再講他屬靈的經歷。
「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裡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 神知道。)」
保羅說在身內還是在身外他不知道,有時候有些屬靈的情形我們還真的是不知道,有的是當時不知道,後來應該就知道了。1986年我在耶利哥曠野禁食時,有比較多這樣的經歷,當一個人受很多的苦,受到各樣的壓力時,這樣的經歷就比較容易有,如果都是在順境中,較好的屬靈經歷就會比較少。
有的夫妻感情一直都很好,婚姻美滿,家庭安康,就比較不會有這種經歷,所以有時候一直受到外界各樣的壓力,對我們在屬靈上是相當有幫助的。
神透過各樣的環境讓我們認識我們自己,這次(1995年)我們去以色列也是經歷了很多的事,這裡保羅提到三層天的經歷。
「我認得這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 神知道。)他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祕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
保羅在十四年前就聽到隱祕的言語,十四年後才寫到這經歷,羅馬書、以弗所書、歌羅西書都是在牢裡所寫,很多的奧祕是隱藏在這些書信裡面的。保羅從大馬色被光照倒後,到耶路撒冷,接著到曠野,在曠野至少有三年,之後回到耶路撒冷,保羅開始事奉主,這三層天的經歷我相信是保羅在曠野靈修時, 神賜給他的屬靈經歷和啟示。
「為這人,我要誇口;但是為我自己,除了我的軟弱以外,我並不誇口。我就是願意誇口也不算狂,因為我必說實話;只是我禁止不說,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過於他在我身上所看見、所聽見的。」
保羅為這人的經歷誇口,但只誇自己的軟弱,保羅怕人高舉他而不是看到主。感謝主,我們的本性都不是屬於自誇型的, 神透過我去造就帶領弟兄姊妹,是要把他們帶到主前,不是帶到我們前面。保羅的經歷也是 神給的,他盼望透過這經歷讓人認識 神,而不是高舉保羅。我們也是如此。
「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
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這裡保羅就明講得這啟示的就是他,因為保羅所得的啟示甚大,主為了不讓保羅驕傲,就有一根刺加在保羅的身上,保羅三次求主挪去這刺,但主沒有答應。
保羅的刺是固定的刺,感謝主,我們同工中也有這樣類似的刺,很多傳道人生病就說是刺,以前長○會的傳道人到馬○醫院是不用錢的。如果他們所謂的「保羅的刺」已經使屬靈上的情形受到影響,如得不治之症,或思路不清已經影響了服事,這就不叫刺。
保羅的刺是不會影響他屬靈的狀況,是 神為了提醒我們才會有這刺,像我思想有不合 神心意,或是小過失, 神就會提醒,使徒們幾乎都有這一類的刺。
保羅的刺有很多種說法,我們看加拉太書第四章第15節:「你們當日所誇的福氣在哪裡呢?那時你們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也都情願。這是我可以給你們作見證的。」
保羅第一次到加拉太,就把福音傳給他們,使他們得到這極大的救恩,所以他們非常的愛保羅,就像我當時到蘭○的那些弟兄一樣,這裡寫到的是他們要把眼睛剜給保羅,不是手、耳朵,也不是財產。
加拉太書第六章第11節:「請看我親手寫給你們的字是何等的大呢!」
保羅寫了十三封信,只有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是親筆信,其它都是請人代筆,哥林多前後書太重要不能代筆,那時的紙是很貴的,如果保羅的視力正常,寫的字就不會很大了,一般一張紙如果可以寫二百個字,或許保羅只能寫五十字以下。
使徒行傳第二十三章第1~5節:「保羅定睛看著公會的人,說:「弟兄們,我在 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直到今日。」大祭司亞拿尼亞就吩咐旁邊站著的人打他的嘴。
保羅對他說:「你這粉飾的牆, 神要打你!你坐堂為的是按律法審問我,你竟違背律法,吩咐人打我嗎?」站在旁邊的人說:「你辱罵 神的大祭司嗎?」保羅說:「弟兄們,我不曉得他是大祭司;經上記著說:『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
這時保羅被抓到公會審判,如果是高等法院,會有幾個人來一起審判,通常被告到法院都會先看一下審判的人有誰,看起來是如何,被帶到公會就是可能做了人們認為不好的事,如果有褻瀆 神就要用石頭打死。
保羅第一句話是弟兄們,我在 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直到今日,大祭司就吩咐人打保羅,因為大祭司認為被帶到公會就是有做錯,而保羅這麼說就是狂妄。
保羅就回答他,還沒有按律法審問就打他,是違背了律法,還罵大祭司是粉飾的牆,但是旁邊的人馬上告訴他,保羅辱罵了大祭司,保羅馬上道歉,那表示如果保羅知道他是大祭司就不會罵他。
在主耶穌受審時,大祭司問主你是不是永生 神的兒子,主耶穌就回答是,才被釘十字架,因為主耶穌知道問他話的人是大祭司,他必需要回答。但保羅罵了大祭司,後來又道歉,因為保羅不知道他是大祭司,大祭司有這樣的權柄可以吩咐人打他,很奇怪的是大祭司站在保羅旁邊,保羅怎麼會沒有看見?
而且保羅以前在迦瑪列門下受教,肯定有看過大祭司,大祭司還有他特有的袍子,可見保羅在大馬色被光照倒後, 神留下了這印記,我們合理的推測,保羅的眼睛不好。
從這幾個地方我們可以合理的推測保羅的眼睛不太好,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第43~44節:
「又來,見他們睡著了,因為他們的眼睛困倦。耶穌又離開他們去了。第三次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
主耶穌三次求 父神把杯挪移,但是不要照主耶穌的意思,要照 父神的意思,主為我們做了榜樣,也是求了三次,魔鬼在曠野試探主三次,同樣一件事不論是禱告還是代求,我們最大極限最好是三次,保羅也是學主耶穌禱告三次,如果是連續性的事,或是一件事,我們就禱告三次。比如:這一次為你的病禱告最多就禱告三次。這也是主給我們的原則。
像我現在為人按手,第一次按了以後他還沒好,就再按第二次,還是沒好,最多再按第三次,還是沒有好,那就隔一段時間再為他按手。保羅也是禱告三次,主沒有挪去他身上的刺就停止。
我的刺是喉嚨沒聲音,如果做的不太理想,喉嚨有時候就會有問題,我會特別謹慎,因為沒聲音我就不能講道了。師母身上也有一根刺,我們同工幾乎都有一根刺在身上。
除非經過了幾年的教導,也盡力過著聖潔的生活,否則不能隨便說那是保羅的刺, 神是為了預防保羅驕傲才給他有一根刺。驕傲是人性,保羅的口才學問都非常的好,還有三層天的經歷,有各樣受苦的經歷,保羅有很多的經歷是其他使徒所沒有的。馬提亞是比較尷尬的使徒,因為是彼得帶領搖籤選出來的。
我也是非常的小心謹慎,我和師母都有一根刺。 神藉著我把恩賜分給你們,是要你們都有服事,有向心力,都能夠投入,聚會不是只有我一個人的,在神州教區也是如此,這方式是很好的,感謝主。
神給我的已經夠我建立教會,傳福音,雖然 神也給我有按手就使人倒下的能力,但沒有像辛班尼那麼大的彰顯,以後有需要 神會給。
現在 神並不是要給我這方面的彰顯來吸引人,這樣就分別不出同工的良莠,現在是給你時間去治死老我,不修正不順服的,時間一到就會離開。
我們一起低頭禱告:
父神,滿心感謝讚美祢,謝謝祢的恩典,祢再次的藉著保羅的經歷,使我們能夠明白,主啊!讓我們能夠來跟隨祢,謝謝祢這極大的恩典,把這一切的尊貴榮耀都歸給祢被殺的羔羊,感謝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