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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同工的角度為朱虹恩牧師澄清

已更新:2023年12月13日

  關於○○日報汙衊誹謗一事,本體系的同工與朋友交通之時,從他們的角度一再地為朱虹恩牧師澄清,還原事實的真相——


親愛的牧師、師母:

  中秋節那一天,我看見牧師、師母想念弟兄姊妹們的神情。我感到有些心酸!我在想:到底該怎麼做,才能給牧師、師母一些安慰呢?比起那些在您們身旁出力的弟兄姊妹們,我們實在是微不足道。師母照顧牧師一定很辛苦!因為沒有可以「替手」的, 神真的是用百般的環境磨鍊您!

  其實,我也不知道我發這封e-mail給您們,是不是真的能安慰牧師 的心?但是有回應總比沒有回應好!就當作是一封「家書」吧!讓父母親知道孩子的心意,這樣就足夠了!

  以下是○○姊妹和維○弟兄、傅弟兄的e-mail內容,這兩位弟兄是○○姊妹在學校時的團契學長。因為上次教會要找律師的事情,而和他們有所連繫,雖然事情最後沒有如我們所願(博弟兄尚未有所回應),但是在一來一往的書信中,我感到一股幸福!牧師福音所生的孩子當中,也有很貼心的


  哈利弟兄後來針對維○弟兄所提出來的問題做了回應,雖然哈利說:要看看維○弟兄是否有再一次的回應。而且哈利自己覺得「回應」的事,是他自己對自己要負責,所以他很認真的寫這封回應信。

  內容是經過一次又一次地修正,是字字斟酌的。我看了這篇內容之後,只有一個感覺:果做兒女的,能體貼父母親的心意,做父母的應該會感到很欣慰吧


----- 轉寄信件 ---- 主 旨: FW: 針對○○日報不實的報導 我想與你分享 Dear 姊姊,   維O有回信如下,因為我屬靈身量實在太小。針對他的問題,不知你跟姊夫是否覺得該有所回應? Thanks Subject: RE:針對○○日報不實的報導 我想與你分享 Date: Sat, 6 Sep 2008 23:44:43 DearOO

  這封信我同時回覆給妳與博○

  然而我也藉此信簡短地表達我的想法

  雖然就我個人過去所接受的教導以及對真理的了解

  你們牧師的作法與觀念,的確被我歸屬於異端的範疇

  然而基於有限的人對無限之真理的認識仍屬淺薄

  我並不想輕易下此論斷,特別是因為妳覺得在其中

  有生命的收穫與成長,且我個人也未曾進出靈界。

  對於報導之L小姊的事件我沒有任何評論,

  但是你們對於此書第十節的解釋:

  本節是教導未婚妻在面對未婚夫的要求時,

  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為了避免在婚前失去童貞,

  所採行的非得已方法。

  我個人是無法認同的:

  1. 真理沒有模糊地帶,怎麼會出現所謂萬不得已的解決方法?如果真要這麼做的話,那在我們這些罪人身上,有太多的事都是身不由己的,是否也都要提供萬不得已的解法?

  2. 如果這麼做也算可行的方式,那要如何解釋太五:28?還是大家都可以各自幫聖經發展出一套犯罪的解釋方式,例如在何種情境下做某些事情就不算犯罪,因為這是萬不得已之法?

  3. 如果真理不是教導我們應該逃避或禁止與勸誡不合理的要求,而是給予一種自我催眠之靈巧像蛇的解決方式,如此,基督信仰充其量只是提供減少人們心裡罪惡感的方法,而非帶給人們進入聖潔的力量。

  至於進出靈界拯救靈魂之事,其無法證實的本質如同面對不可見的上帝,然而二者的最大差異則在其他相關佐證資料的多與寡。因此面對不可見的上帝與其他宗教的神祇,我選擇了聖經所述之上帝,但對於你們少數人所言之靈界拯救靈魂的經歷,我則抱持保留的態度,畢竟我所相信的聖經,只提及耶穌曾經這麼做過。

  其實聖經真理表達的是耶穌來為要讓我們得比現在更豐盛的生命,也就是說,上帝在意的是我們的生命是否更像神,以致能夠回到上帝起初創造我們的形像,而非我們做多少事情來討神的歡心。基於這樣的真理,一個人不是舉手決志就進入天堂,而是要不斷操練生命,因此,拯救人的靈魂並非僅僅是告訴人們要受洗歸主而已,乃是生命要不斷地學習並進步,這也是聖潔的真諦。

  既是這樣,那麼「避難城」或是「靈界教育費」之事,我想也不會是上帝所看重的。何況,任何屬靈的事情,若是同時牽扯到費用,不免有自我貶低之世俗化的疑慮。

P.S. 博哈利或許不一定能了解我們談論的事情,故我附上新聞網址

Joseph


Subject: 針對○○日報不實的報導 我想與你分享 Date: Fri, 5 Sep 2008 10:53:11 Dear 維O,

  非常謝謝你一直以來總是以和善的態度聽我分享我們教會的一些事,我知道這很不容易,因為我們教會所傳的對非神之子體系的主內弟兄姊妹而言,能接受的少之又少,甚至常以異端來看之。然而從我進教會將近兩年的時間裡,我見到、體認到這個教會是真的力求行真理的教會,牧師、師母也一直以身作則,成為我們屬靈生活的好榜樣。


  這一次○○日報的報導,讓我見識到了八卦報的功力,何謂以偏概全,斷章取義,內容極盡誇大及不實。以前曾聽過一句話,記者的筆就好比是醫生手中的手術刀,它可以救人也可以置人於死,端看使用者的心思意念要如何使用它。這位記者的存心如何,我想絕不是真的要揭發不義之事,仍是求個人的私欲提高報紙的娛樂性而已。


  附件是我們教會對記者會的聲明稿,希望你能花些許時間閱讀,也了解我們的立場及說明。最重要的,我是希望學長你能對我們教會不要有所誤解,你的了解與支持比起其它人的意見對我更顯重要。不曉得我有沒有跟你分享過,在屬靈這條路上,你曾經是我屬靈的啟蒙師及好榜樣,你帶著我們這些學妹一起晨更的那段日子,讓我見識到信仰的的確確可以這樣的影響並深入人心。

  如果可以,能否麻煩你將此信一併轉寄給博○,我今晚也會試著打電話給他,只是他若肯花些時間了解整個事件就更好了。畢竟有些事不是言語所能傳達,透過文字才能有更深入溝通及了解。在此先向你說聲謝謝。 主內, OO 2008.9.5 --------------------------------------------------------------------------------- Dear 博O,

  老實說,要再跟你聯絡心裡有點怕怕的。上次跟你講過電話後,總覺得你一定覺得我是個找麻煩的人。也許是我多想,畢竟我們真的很久沒聯絡了,一開口就說要找你幫忙,的確是不怎麼妥當。


  不過若不是教會的事,我保證我絕對不敢吵你。我絕對能夠相信你工作的忙碌及需要投注的心力,所以自從聽說你考上法官,心裡除了為你十二萬分的高興外,一直不敢打擾你。因為是教會的事,所以我才硬著頭皮想找你商量,聽聽你的看法。


  當然,你電話中有提到你法官的立場,似乎不便給予意見。雖然我不是很明白你的為難之處,但我還是希望你能以不違背你立場的狀況下,給予一些簡單的個人意見。若真的有困難,可否推薦我們基督徒的律師,你覺得他有可能可以接我們這類宗教案件的。當然我們會自己跟他聯絡,不提到是透過你介紹的。


  請原諒我的“盧”,我們教會只是很單純的想要媒體還我們清白。畢竟這是神的教會,我們不願主名受辱。我自私的希望,若是可行,你或許能以你專業的領域,給予我們一些協助。因為經上記著說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


  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 我們教會是一個使徒性的教會,若你願意在這件事上幫助我們就好比是願意接待我們,願 神祝福你,得著使徒的賞賜。當然,若你的考量實在沒辨法,我也能了解。最後,祝你平安。

主內, OO 2008.9.5


維O弟兄平安:

  我是OO的姊夫傅哈利弟兄,關於您回給OO的這封信,我反覆研讀多次,信上所提出的,相信也是目前大多數基督徒所疑問的,底下提出我自己的看法,煩請撥冗指教。

  假如我若未曾聽聞神之子基督教會,也不曾對神之子基督教會的種種有深入的了解,聽到○○日報這樣的報導,我會很直覺的認為:又是一樁基督教界的醜聞!怎麼可能現在還有人自稱可以進入陰間,甚至可以把靈魂搶救出來,安置在一個類似天堂的地方,更荒謬的是,還要收費!

  還有,有哪一個牧師敢這樣用這樣露骨的字眼描述男女之間的事,而且還是許可在未婚狀況下進行哩!分明是大有問題!


  如今我在神之子基督教會聚會已超過二年,熟知神之子基督教會的種種,明白牧師、師母為 神的國度,神的聖工極其迫切,費財費力造就我們這些真福音所生的兒女們。   在講臺上努力傳講如何預備自己,要逃離現今的基督教城,堅守使徒所教訓之四大基要真理、竭力行義、結出聖靈九果、捨己、順服、下寶座,好成為聰明的童女,迎接主基督再來。

  以上我們教會所強調的,一般教會已甚少提及,多是傳講 神的慈愛、神的恩典,若是講台信息稍微嚴厲一點,責備罪多一點,如同舊約先知、主耶穌及新約使徒們親自所傳講的,便會被指為“律法主義”,這樣的傳道人,面對性如烈火的“教友”,早就被趕下教會講台了。

  現今這世代下,願意為羊捨命的牧人有多少?能聽見主的聲音,並遵行在其中的牧人還有多少?遍地都是亡羊,個個偏行己路,直奔陰間。


  我這樣說,您可能認為,我在高舉我們的牧師超過一切,好像只有我們的牧師可以聽到 神的聲音,其他牧師們不是耳聾就是眼瞎,這不是異端是什麼?

  我勸您以讀歷史的角度重新審視新約聖經,現在我們基督徒已將主耶穌的教訓當做理所當然,將童女懷孕生子、死裡復活、將來的審判當作正統,不會去懷疑,或為此信仰遭逼迫。


  然而在初代教會,使徒們可是冒著生命危險傳講童女懷孕生子、主耶穌死裡復活、將來的審判,因為這樣的教訓不見容於當時宗教權貴。雖然使徒們引用舊約聖經,證明主耶穌就是彌賽亞、就是基督,宗教權貴還是不信,並對信這道的人嚴加逼迫,誤判基督信仰為異端。


  主耶穌自己就說過:「我的羊聽我的聲音」,如今也是一樣。感謝 神, 神特意興起神之子基督教會,所有的聖工皆根據聖經教訓,包括主耶穌親自賜下權柄,與有屬靈恩賜的同工團隊進入陰間搶救靈魂,若不是 神超自然的恩典及幫助,沒有一樣可以站立的住。如果您覺得在OO身上有生命的收穫與成長,這就證明 神與神之子基督教會同在。


底下試著回答您所提的問題:

(1)您說:「真理沒有模糊地帶,怎麼會出現所謂萬不得已的解決方法?」

  根據我們的牧師的教訓,姦淫就是在婚約之外發生肉體關係,兩性性器官直接接觸,太五:28的教導更是嚴格,看見婦人就動淫念的,也是犯姦淫。我們教會嚴格規定,除非是夫妻,異性絕不可以共處一室,或單獨共乘機車或轎車,為要避免情慾的試探。

  至於未婚夫妻,兩人既已訂婚,即將進入夫妻關係,彼此性的吸引如箭在弦上,最佳的方法,當然是快快的完婚,以完璧之身進入婚姻。


  若環境不許可,無法快快的完婚,未婚夫又有強烈的需求,無法自拔,我們的牧師就定下這萬不得已的解決方法,避免兩性器官直接的接觸而犯下姦淫,當然這僅限於已訂婚快要結婚的姊妹才可這樣行。


  如果您覺得上述的方式還是不合真理,那麼請參閱民數記21:1~9節,當時以色列人在曠野發怨言,因此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於是摩西為百姓禱告。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製造一條火蛇,掛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活。 摩西便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


  摩西這項措施,當時是拯救了以色列人,卻使靈性敗落的以色列人逮到機會,以雕刻的偶像,取代了真神。王下18:4 有提到” 他(希西家)廢去邱壇,毀壞柱像,砍下木偶,打碎摩西所造的銅蛇,因為到那時以色列人仍向銅蛇燒香。希西家叫銅蛇為銅塊”。


  基於 神的恩慈,祂命令摩西製造一條銅蛇,讓被蛇咬的以色列人,一望這蛇,就得存活。這拯救方式似乎有點奇怪,好像違背了 神自己所頒定(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的第二條誡命【參出二十:4】,但 神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 神的智慧高過我們的智慧,摩西在 神的全家盡忠,盡了自己當盡的本份,如今在 神那裡享受尊榮。 神是應當稱頌的!我們的牧師也是如此!


(2)您說:「如果這麼做也算可行的方式,那要如何解釋太五:28?」

  許多單身的弟兄也會有性的慾望,而且非常強烈,又不能犯姦淫,怎麼辦呢!”萬不得已的解決方法”是什麼?身為弟兄的都會明白該怎麼辦,而是”自己解決”。如果把太五:28死命約束自己,我想這位弟兄不生在這世上倒好。我只能說,弟兄們有這樣強烈的生理需求,不是自己所願意的,所以全知全能的 神會為我們想出讓男性自己解決的方法。


(3)您說:「如果真理不是教導我們應該逃避或禁止與勸誡不合理的要求,而是給予一種自我催眠之靈巧像蛇的解決方式,如此,基督信仰充其量只是提供減少人們心裡罪惡感的方法,而非帶給人們進入聖潔的力量。」


  聖經教訓有包含 [1]特令,[2]通令。十誡就屬”特令”,不可任意增減。至於”通令”,在 神的允許下,會隨著環境、時間、機會有所調整或修正。例如初代教會聚會時婦女蒙頭,現在聚會有婦女蒙頭的教會已不多了,或者有婦女蒙頭的教會,其蒙頭的方式也不盡相同,婦女蒙頭的意義為表明婦女服權柄的記號。


  以上(1)(2)點所述,是為了避免犯姦淫,保護當事人而定下的通令。若能充分明白在”特令”與”通令”之間區別,這人是何等有福!若您對如何在婚前守住童身,保守自己聖潔不犯姦淫有任何有效的辦法,又不違背聖經的教訓,歡迎您提出來。


  您說:「對於你們少數人所言之靈界拯救靈魂的經歷,我則抱持保留的態度,畢竟我所相信的聖經,只提及耶穌曾經這麼做過。」

  如您所述,拯救陰間靈魂的經歷,只有主耶穌曾經作過,在這末世, 神特意興起神之子基督教會,所有的聖工皆根據聖經教訓,包括主耶穌親自賜下權柄,透過屬靈恩賜的服事,可以到陰間搶救靈魂,若不是 神超自然的恩典及幫助,沒有一樣可以站立得住,日後必證明這是真的!。


您說:「『避難城』或是『靈界教育費』之事,我想也不會是上帝所看重的。何況,任何屬靈的事情,若是同時牽扯到費用,不免有自我貶低之世俗化的疑慮。」

  在這裡我要提醒您,聖經【瑪拉基書】三章明文教導信徒要守十分之一,就是將收入的十分之一納上,使神的家有糧。【利未記】二十七章1~8節有明文規定許願或感恩奉獻的金額,這是 神親自頒定的,讓那些按規定繳納許願或感恩奉獻的人良心上得著信心的確據, 神已悅納他的奉獻。

  「避難城」、「靈界教育費」則屬於許願或感恩奉獻,目前只開放給神之子弟兄、姊妹去世的親屬,這是 神賜給神之子基督教會極大的恩典。因著提名去世親友,就是將原本該毀滅的靈魂從陰間被搶救上來,為感謝 神,奉獻金錢給教會,做為在世上傳福音搶救靈魂之用,這也是 神的美意,更是 神的命定。

  【註:有媒體網站汙衊朱虹恩牧師斂財把奉獻全部佔為己有一事,我們神之子全體系可以為朱虹恩牧師做見證,朱牧師從來未佔用這筆錢?這筆款項完全用來傳福音作聖工。】


末肢身為朱虹恩牧師的遺孀,在此為先夫作見證――

  朱虹恩牧師是極其愛主、愛弟兄姊妹、愛教會、愛妻子的好牧師。我倆鶼鰈情深,結婚21年形影不離,夫唱婦隨,朱虹恩的為人,末肢最清楚,他從來沒有單獨與異性交談,每次服事眾肢體之時,末肢都在他身邊。我倆夫妻情深義重、相知相許、刻骨銘心、至死不渝。


  朱牧師堅貞聖潔、持守真理,對配偶至死忠貞,末肢可以為他作見證。他絕非媒體所中傷的那種人。或許有人會說末肢是朱虹恩牧師的妻子,當然會為自己的丈夫說話,於是就認為末肢的話不可信。殊不知一個丈夫要讓妻子如此毅然決然地為他作見證,並非如大家所想的那麼簡單。


誠如我們體系的一位弟兄之所言――

  「感覺起來,好像平常一般情況要得到別人的肯定真的很難,除非在某個領域得到非常了不起的成就。但還是有類似的話意思是說,其實最不尊敬那些名人的就是他們的配偶和僕人,因為跟在他們身邊太親近了。   所以即便一個人在某方面能夠得到眾人的肯定,可是可能也僅止於某一方面而已。所以我想牧師(指朱虹恩牧師)真的非常幸福,因為牧師能夠得到師母全然的肯定,而且是全方位的全面肯定。」

  你們可以不相信 神藉由朱虹恩牧師所行的神蹟和所傳的真理,但末肢切盼你們不要汙衊他聖潔愛主屬 神榮美的堅貞人格。萬不可用輿論濫殺無辜。

今附上關乎奉主名到靈界搶救靈魂的聖經經文――

  「祂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 神容忍等待之時,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由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彼前三:19~20】

  「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 神活著。」【彼前四:6】

  「我必救贖他們脫離陰間,救贖他們脫離死亡。死亡啊,你的災害在哪裡呢?陰間哪,你的毀滅在哪裡呢?在我眼前絕無後悔之事。」【何十三:14】

  「只是 神必救贖我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因祂必收納我。」【詩四十九:15】

  「耶和華啊,祢曾把我的靈魂從陰間救上來,使我存活,不至於下坑。」【詩三十:3】

  「開瞎子的眼,領被囚的出牢獄,領坐黑暗的出監牢。」【賽四十二:7】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十八:18】


  以上經文只要任何人拿出單純的信心,直接誦讀就會明白―― 神可以把人的靈魂從陰間救上來。

  若因無此經歷於是就很難相信、很難明白實屬正常。但不能因自己無此經歷就否定 神在本體系和朱牧師身上的作為。更不要因此就任意誹謗、中傷同伴。


  當年主耶穌說:「毒蛇的種類!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善人從他心裏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裏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太十二:34~35】

  大家可以從朱虹恩牧師的證道集中去了解朱虹恩牧師心中所存的是何等的美善。而誹謗汙衊他的人心中所存的是何等的邪惡,才會如此踐踏栽贓抹黑 神的忠心愛僕我們的朱虹恩牧師。

  而心存惡念重創朱牧師的人,小心主耶穌說:

  「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太十二:36~37】

  當審判那日凡人所說的閒話必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或有罪。


  主耶穌告訴我們當審判那日連閒話都要句句供出來;更何況是心懷惡念口出惡言任意抹黑、汙衊 神的忠心愛僕的人,當那日如何逃避 神的審判呢?   末肢相信任何一個人只要理智尚在,良心尚存,都能從朱虹恩牧師的證道集中清楚辨明朱虹恩牧師是何等地正直,不但自己力求聖潔,還盡心竭力地教導眾人要聖潔,若不聖潔不能見主面。他絕對不是某日報所汙衊的那種人;某日報真的是誤傷了好人。

  有人汙衊朱虹恩牧師是迷惑人的,末肢在此說明,我們不是被朱虹恩牧師所迷惑,而是 神藉由朱牧師之所傳正合我們的需要,正是我們所渴慕的真理,正合我們之所思、所想、所求、所願,所以我們一聽真是如魚得水,非常飽足。

  每次聽朱虹恩牧師講解聖經,皆深感朱牧師之所傳真是從 神而來,讓我們一再地體會──

  「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耶和華的道理潔淨,存到永遠; 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都比金子可羨慕,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羨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詩十九:7~10】

  我們神之子體系每一個人之所以相聚在神之子體系,是因為 神藉由朱牧師所傳正是我們想聽的,我們不是受迷惑,而是非常嚮往如此美善純淨的真道。這樣的真道正合我們之所思、所想、所求、所願,所以很合我們所聽,我們當然深信不移。

  除此之外,我們神之子體系幾乎每一個人都蒙 神賜下與 神相通的管道, 神一直都藉由異象、啟示和話語親自曉諭、親自帶領保守看顧我們,賜下信心的憑據,保守我們的心思意念和腳步。   是 神帶領我們遇到朱虹恩牧師,是 神讓我們在朱虹恩門下受教,這一切都是 神奇妙的恩典和作為,我們為此都非常感謝 神!我們留在神之子共體時艱、相依為命、不離不棄,因為我們認定神之子基督教會是我們屬靈的家!

  末肢也知道朱牧師之所傳不一定合其他人之所思、所想、所求、所願,所以末肢不是要叫人相信。但任何一個頭腦清楚的人看了朱牧師的證道集,不管信不信他之所傳,都會知道朱牧師是一位正人君子,某日報真的是誤傷了好人。

  在此提供朱虹恩牧師2005年9月10日的這篇講章,末肢懇請讀者們了解朱虹恩牧師寫這本書是為了教導自己福音所生的孩子,明知會被誤解,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苦衷和其用心良苦。世人可以不相信、不認同朱牧師之所傳,但千萬不可汙辱他愛主至深、愛弟兄姊妹、遵行天父旨意、信實、公義、屬神榮美之聖潔堅貞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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