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殺人罪—墮胎
- 財團法人神之子基督教會

- 2022年10月23日
- 讀畢需時 3 分鐘
已更新:2024年12月27日
基督教城的教導已經不再嚴格地警告姊妹們不可墮胎,但墮胎是殺人之大罪,所殺的是自己的親骨肉。基督教城對未婚的姊妹懷孕幾乎是百分之百的鼓勵墮胎。
2006年台灣立法院欲通過立法讓墮胎合法化,基督教的領袖們幾乎沒有反對墮胎,只是提議有三天的思考期【也只是延後三天殺死自己的孩子】。
基督教城裡的人已經忘記了靈魂是不死的,當精子卵子結合開始分裂之時,生命就形成了,生命形成之同時已經有了靈魂。往往是姊妹發現生理期沒來,才前往醫院檢查,證實懷孕之後,再決定用何種方法墮胎,那時懷孕期間已經逾月,生命與靈魂早已形成了。
一般人都誤以為墮胎和六歲以下夭折之孩童的靈魂會被帶到天堂,由天使照顧嬰孩,使其成長。自2006年1月15日,神之子基督教會監督朱虹恩牧師蒙 神賜下權柄,帶領十五位同工同時間進入天堂,首次尋找五十七位墮胎之靈魂。在天堂尋不著,在樂園也尋不著,最後在靈界墮胎者之育嬰區找到他們。他們在育嬰區成長期約二、三年之後,這些可憐的小孩就會離開育嬰區,流浪在靈界。
一個外貌看似二十歲之被墮胎者之靈魂,他們不知道他們的性別、年齡,更不知道何謂父母,其智商一直停留在兩、三歲左右。除了偶然有小蟲、爛東西、爛水果之外,靈界幾乎沒有可吃的東西。
他們永遠處在極為饑餓的狀態中,一天到晚只會找東西往嘴裡塞。二十幾歲的人還在吸手指頭,幾乎沒有說話表達的能力,想睡覺就隨地而息,都是單獨一個人,不太願意與任何人相處,總是躲避著任何人。
前往靈界服事的同工們,特別是姊妹看到這些被墮胎的孩子,每一個靈界服事的同工都很想哭。這些無辜的孩子們,在他們還不知左右手時,就被他們的親生父母所殺,因著他們的靈魂是不死的,被天使帶到靈界育嬰到二、三歲之後,他們就如同行屍走肉一般被放逐在靈界流浪,有的已經一兩千年、或百年或幾十年,也有才剛被墮胎約30天的靈魂被天使帶到靈界育嬰區。
神為神之子基督教會開了一扇奇特的恩典之門,已經奉主名將六百七十一位被墮胎者之靈魂帶到樂園受教育,他們都是無名無姓,筆者給他們取名,從母姓。
我們每次都有二十位左右的同工一起進入靈界,尋找這些被墮胎者,不是一個人之所見所聞,是二十幾個人之所見所聞。若對我們之所見所聞還無法相信,那坊間有關進入天堂、陰間、地獄之書籍,對你而言已經沒有一本是可信的了。
本教會之肢體,在婚姻上謹守聖經真理的教導。婚前之男女絕對不可以有超友誼的性行為發生;又因不允許墮胎,所以婚後要有完整的生育計劃。當今基督徒有墮胎記錄的姊妹﹙包括已婚或未婚﹚不在少數,犯了這殺人罪鐵定是要沉淪的。
目前只有本教會知道如何教導姊妹們面對並解決這項大罪!請不要再自我麻痺,誤信墮胎的靈魂會被天使帶到天堂好好的扶養,會過得好得無比的生活,而任意讓未婚或已婚之懷孕者墮胎。已婚者不小心,或年過五十的姊妹,或兒女都已長大,如果再度懷孕,該如何處理,難道只有墮胎一途嗎?
墮胎是殺死自己的親骨肉,會讓他們的靈魂在靈界過著如此行屍走肉、暗無天日、永遠飢餓難忍的日子;墮胎殺人之罪,何人能當?陰間死亡的毒鉤,凡有罪的人,無人能逃得過,若不徹底禁食認罪,死後必墮入陰間或地獄受酷刑。
幾乎每一個已婚的姊妹都曾墮胎(也包括未婚的姊妹),請問妳該怎麼辦?請妳來神之子基督教會,這是全世界目前唯一能幫妳解決有關墮胎罪問題的教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