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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夢:「不同的兩座山」與朱虹恩牧師(上)

 分享著:水草

定稿:2012.02.22

一、 異夢的內容

  夢境中,看見主在地上的房子(指教會)被隔成大小相同的裡外兩個大房間。作為隔間用的那面牆上,安有一個很小的門【參考:太七:13~14】。此小門的位置靠近右邊,門的寬度只可容一個人通過。

  兩個房間中都有人,但是他們的狀況完全不同。在裡間的人,安息於主的帶領中。在外間的人,沉睡於對物質世界的追逐裡;他們靠邊睡著;因此,房間中央空出一大片空地。

  忽然間,有一團「邪惡的黑影」從外間中央的地裡竄了上來。定睛一看,立即意識到:牠就是約翰福音第十章中那個「不從門進入羊圈」的賊,也是強盜;換言之,就是撒但。

  撒但穿著一身黑衣,披著黑色斗篷,頭戴黑色頭巾。牠在原地不停地旋轉著身子;隨著這樣快速地自轉,從他身上散發出來的「邪惡能力」,像電磁波那樣向周遭放送,形成愈來愈強的「黑色風暴」。

  眼看邪惡的黑色風暴快掃到四周還在酣睡的人身上;內間的人們萬分焦急,頻頻呼喚外頭的人們,想喚醒他們,邀請身陷險境的人們儘快通過小門,逃到內間來。然而,外間的人們雖然醒了,却不願立即起床,更不急著脫身;因為他們對追逐的事物還留有一分難以割捨的眷戀。

  甚且,還有一人十分自信的說:「放心啦!牠影響不到我。」而後,兩個房間的人們和撒但皆憑空從眼前的景象中消失,只留下偌大的空屋。

  心下明白:是主不容許我看見後續的情形,不叫我知道接續的異動情況;所以,有一段時空,主把它抹去了;故而,外間中我認識的一些人,他們日後的結局,我無從知道。除此,尚有許多奧秘被暫時隱藏。這些奧秘可能涉及光明與黑暗的爭戰過程。

  跳過被切割的時空部份,主容許我一窺較末後的發展;就是在內外的兩個大房間內,各自出現一座「三角形的山」。內間這座山的山頂觸及天花板;外間那座山的底部與地面相連,其它部分則深入地裡;亦即外間那座山呈倒三角形存在。

  伸入地裡的部份,我能清晰看見它;是因在夢中主賜我透視的能力。兩座山在靜止一段時間後,開始移動了。內間這座山往上升,外間那座山向著地心下沉。

 


  人若愛世界,就會失去起初對父  神的愛,給了撒但可趁之機;其後果無異開門揖盜。約翰福音第十章第10節說:「盜賊來無非是要偷竊、殺害、毀滅」;因而,主的兒女務必要保持靈裡的清醒。

  主耶穌勸誡我們,說:「你們要儆醒,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那一個時辰來到。這一點,你們要知道;就是家主知道幾更天有賊來,就必儆醒,不容賊挖穿他的房屋。」【馬太福音二十四:42〜43】

  在外間形成的山是「黑暗山」【耶利米書十三:16】,是「行毀滅的山」【耶利米書五十一:25】,它要往下沉淪,和撒但聯合。於內間形成的山是「天上錫安山」的影子,它將逐漸上升,也將榮上加榮,與基督聯合。

  只可惜,當這座山緩緩上升之際,依然有人會因不甘捨棄「私人的野心」及「不當的慾望」;致使心思偏邪,而從山上摔落下去。(:請參考文末「後記」中的安妮異象「發光的山」。)

  能留在山上的人,是「聰明的童女」,他們拿著燈,又預備油在器皿裡,以迎接新郎的來到。【參考:馬太福音二十五:1~10】

 

二、參考經文

  1)你們要由狹窄的門進入;因為引到毀滅,那門是寬的,路是寬闊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生命,那門是狹窄的,路是窄的,找到它的人也少。【馬太福音七:13~14】

  2)人若得到全世界,喪失他自己的靈魂,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他的靈魂呢?【馬太福音十六:26】

  3)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天父的愛就不在他裡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一切,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這世界及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上帝旨意的是永遠長存。【約翰一書二:15~17】

  4)一個人不能服事兩個主;因他不是恨這個愛那個,就是忠於這個輕視那個。你們不能服事上帝,又服事瑪門。【馬太福音六:24】註:瑪門是「財利」的意思。

  5)你們當聽,當側耳而聽,不要驕傲;因為耶和華已經說了。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未使黑暗來到以前,你們的脚未在「黑暗山」絆跌之前,當將榮耀歸給祂。免得你們盼望光明,祂却使光明變為死亡的蔭暗,使光平安為幽暗。你們若不聽這話,我必因你們的驕傲,在暗地哭泣,我眼必痛哭流淚;因為耶和華的羊羣被擄去了。【耶利米書十三:15~17】

  6)耶和華說:「看呀!你這「行毀滅的山」哪,就是「毀滅全地的山」哪!我要與你敵對,我必向你伸出手,將你從山巖滾下去,使你成為一個「燒毀的山」。【耶利米書五十一:25】註:在耶利米書第五十一章中,「行毀滅的山」指當時欺壓以色列的「巴比倫」。

  7)公義高舉一個國(指 神的國),罪惡使列國受辱。【箴言十四:34】註:經文中的「一個國」是指 「神的國」,亦即啟示錄第十二章第10節中談到的「上帝的國度」。「列國」是指「世上的國」。列國皆因犯罪而自招羞辱。

  8)不義之財毫無益處,惟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箴言十:2】

  9)收割時沉睡的人,是貽羞之子。【箴言十:5】

  10)稗子的比喻。【馬太福音十三:24~30】

 

三、 黑暗山   行毀滅的山  大淫婦   巴比倫大城

  在靈的世界裡,凡事成對立存在。於光明的一面,有「神的山」,即「錫安山」,或說是「耶路撒冷」。於黑暗的一面,有「惡者的山」,即「黑暗山」,或說是「行毀滅的山」。

  「行毀滅的山」就是給全地帶來「不幸和災禍」的山;在它一無良善,它的本性就是淫婦。箴言第五章中,警誡人要遠避淫婦;第3~6節中,論到她,說:「因為一個淫婦的嘴脣滴下蜂蜜,她的口比油更滑;然而,她的結局苦若茵蔯,刺骨如兩刃的劍。

  她的腳走下死地;她的腳步踏在地獄。為免你思考生命的路,她的道路變遷不定,使你不能認清它們。

  這個「油嘴滑舌的淫婦」,是啟示錄第十七章中的「大淫婦」之預表。使徒約翰在第3〜5節中,論到大淫婦的話,本文將其放在第六個小議題〈末世巴比倫大城的罪行〉中。關於此大淫婦的奧秘,正寫在她的額上。

  同章第五節說:「她額上寫著一個名號:『奧秘大巴比倫地上的淫婦們和一切可憎事物之母。』」

  註:「地上的淫婦」們是指效法巴比倫大城「拜偶像與淫亂」之樣式的「墮落城市」;也就是啟示錄第十六章第19節中提到的「列國的城」。經文說:「那大城被分裂成三部份,列國的城也倒塌了。」安妮所見邪惡城市「注定被毀滅」的異象,本文將作擇要轉述,放在文末的「後記」中。

  在要來的上帝的國度【啟示錄十二:10】之中,有一治理中心,即「屬天的耶路撒冷」。在獸的國中,也有一對立的統治中心,就是「大巴比倫」。有分於屬天的耶路撒冷城之人,均是「主的忠僕」;他們是那些看見「新郎娶新婦」就歡喜的人。

  將和大巴比倫同遭毀滅之人,皆是「撒但的跟隨者」;在這些跟隨者中,有一些人是出自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二章第3節提到的「疏遠主、離棄主」之人,亦即從發光的山落下的大石頭。

  提摩太前書第四章第1節說:「現在聖靈明說,在末後的時期,必有一些人離棄信仰,而去注意引誘人的邪靈及魔鬼的教訓。

  啟示錄第十七章第2節論大淫婦與惡人間的關係說:「地上的眾王已與她犯了淫亂,地上的居民已因她淫亂的酒而喝醉。」因地上的眾王與大淫婦行淫;故而,同章第18節指出:那女人統治地上眾王。

  耶利米書第五十一章的大意是在預言說,耶和華要為祂的殿報仇,為祂的民伸冤。祂必使「一個毀滅的風」颳起,去攻擊巴比倫。

  祂要因巴比倫的罪孽,向它施行應得的報應;就是定意「收割它,毀滅它」,使巴比倫的地荒涼,無人居住。巴比倫怎樣使以色列被殺的人仆倒,照樣,耶和華也要使巴比倫全地被殺的人在它的境內仆倒。

  古時,被迦勒底人任意殺害的以色列民,是「末世真以色列人」的預表。真以色列人的定義是:

  1)與祂相近的子民,才是祂的聖民以色列人【參考:詩篇一四八:14】

  2)心耳受了割禮之人【參考:使徒行傳七:51】。

  大淫婦(大巴比倫城)是惡貫滿盈;她喝醉了聖徒的血和為耶穌作見證之人的血【啟示錄十七:6】,她殺害先知、聖徒及地上的人【啟示錄十八:24】。

 

四、 大淫婦 (巴比倫大城)的結局

  巴比倫古城位於幼發拉底河的河畔,在現今的伊拉克境內。它的起源始自寧錄,巴別塔曾建於此地;此地原為示拿地。耶和華在那裡變亂人的口音,使人分散全地。

  公元前1830年,阿摩利人所建立的「古巴比倫王國」,就是以此城為都城。公元前729年,古巴比倫王朝被亞述帝國合併。公元前612年,閃族迦勒底人聯合瑪代人推翻亞述帝國,攻陷其都城尼尼微。從此,迦勒底王朝,即新巴比倫王國,就取代亞述帝國「中東霸主」的地位。公元前605年,尼布甲尼撒王下令改建首都巴比倫城,使此城成為當代兩河流域第一大城。這個改建之城十分宏偉壯麗,其內的「空中花園」是古代世界七大奇蹟之一。

 

  在尼布甲尼撒的迦勒底王朝(即巴比倫帝國)時期,帝國繁榮到極點。至高的上帝曾將國位、大權、榮耀、威嚴賜給尼布甲尼撒。各族、各國、各種語言的人,都因他恐懼戰兢【參考:但以理書五:18〜19】。因上帝藉著巴比倫「打碎裂國」;是故,經文中將巴比倫稱作「全地的大錘」。

  南國猶大經歷了三次宗教復興,第三次發生在約西亞王在位的後期。他廢除交鬼的、行巫術的、家中的神像、偶像、一切可憎之物;盡心、盡性、盡力的歸向耶和華;帶領百姓遵行摩西所頒布的一切律法。【參考:列王紀下二十二〜二十三章】

 

  約西亞王死後,猶大國的政治、道德、宗教又趨敗壞,因這原故,也因著先前猶大國民長時期離棄 神而行惡之故;上帝就大發烈怒。猶大國民三次被擄往巴比倫:

  第一次,被擄走的是宮廷人物,但以理在其內。

  第二次,是首領與工匠,先知以西結也在此次被擄去。

  第三次,猶太人大批被擄,耶路撒冷被攻陷。

 

  伯沙撒為他的一千大臣設擺盛筵,席間,使用其先祖尼布甲尼撒王從耶路撒冷聖殿裡掠取來的金銀器皿來喝酒;他們一邊喝酒,一邊讚美那些用金、銀、銅、鐵、木、石所做的神。因伯沙撒的自高,也因他沒有將榮耀歸給獨一真神;所以,從上帝那裡顯出指頭,以指頭在牆上寫字。文字內容指明:

  1)巴比倫帝國的年日完結;

  2)伯沙撒王的虧欠;

  3)預言伯沙撒王的國分裂,歸於瑪代人和波斯人。

  是夜,伯沙撒被殺,瑪代人大利烏取了迦勒底國,即巴比倫帝國。【參考:但以理書第五章】

  註:主前539年,波斯王古列率領瑪代、波斯聯軍徹底傾覆巴比倫之後,立大利烏為王,同時,釋放被擄到巴比倫的各國人民。主前538年,古列王諭令釋放以色列人民回歸祖國。

  猶大王西底加在位第四年,西萊雅和王同去巴比倫,耶利米將一切要臨到巴比倫的災禍,寫在一卷書上。他要西萊雅到巴比倫宣讀完這卷書上的話之後,把一塊石頭與書綁在一起,再將其扔進幼發拉底河中;而後要說:「巴比倫因耶和華所要帶給她的災禍,必如此沉下去,必不再興起,它的人民也必困乏。」【參考:耶利米書五十一:59〜64】

  事實上,巴比倫帝國亡國後,大利烏被古列王立為迦勒底國的王【但以理九:1】。大利烏立總長三人,但以理是其一【但以理六:2】。但以理忠心辦事,毫無錯誤過失。

  雖然,在大利烏的治理下,迦勒底地恢復了平靜;但在以賽亞書和耶利米書中,論到將臨及巴比倫古城的災禍,却已完全實現。歷史家斯特拉波,在主前一世紀,描寫他所見到的巴比倫說,那是一塊「完全荒蕪之地」。

  傳道書第一章第9節說:「已有的事,後必再有;已行的事,後必再行。日光之下,並無新事。」從來世人無法記取歷史的教訓;錯誤總是不斷重演;故而,尼布甲尼撒王重建的「巴比倫古城」的下場,可作後世之人的鑑誡。此外,透過一些經文論它的話,也能有助我們了解上帝對「末世巴比倫大城」的看法和定意。

  關於曾是中東霸主的都城「巴比倫古城」及末後統治多民、多人、多國、多種語言的「末世巴比倫大城」的結局,經文中有著「相似的預言」──

  1) 經文:【參考:啟十八:2】

  巴比倫大城傾倒,成了魔鬼們的住處;每一個污穢之靈的監牢;每一隻不潔可憎之雀鳥的一個牢籠。

  相似經文:【耶利米書五十一:37】,內容是論受罰的巴比倫古城。

巴比倫必變成亂堆,成為龍的一個住處,成為令人驚駭與嗤笑的對象,無人居住。

  註:相似的記載,尚有以賽亞書十三:21〜22,十四:23

  2) 經文:【啟示錄十八:7】

  她曾多麼榮耀她自己,生活多麼奢華,也要照樣將痛苦與悲哀給她;因她心裡說:我坐著為一個皇后,不是寡婦,決不會看見悲哀。

相似經文:【以賽亞書四十七:5〜9】

  5、迦勒底的女子阿!你要默然坐下,進到黑暗中;因為你將不再被稱為「列國之母」。

  6、我曾向我的子民發怒,使我的產業被褻瀆,我把他們交在你的手裡;你却對他們毫不憐憫,你竟將你的軛沉重地加在老年人的身上。

  7、你曾說:「我必永遠為主母。」所以,你不曾將這些事放在心上,也不思想它(指巴比倫)末後的結局。

  8、因此,你這專好宴樂,無憂無慮地居住之人;現在當聽這話。你心中說:「只有我,除我以外再沒有別的;我必不至寡居,也不會經歷喪子之事。」

 

  9、但「喪子」和「寡居」這兩件事,在一日之內,在轉眼之間,必臨到你!因為你行了許多「邪術」,也因為你行了極多的「魔法」;這兩件事必全然臨到你身上。

  3) 經文:【啟示錄十八:8】

  在一天之內,她的災殃要一起來到,就是「死亡、悲哀、饑荒」,她還要「被火燒盡」;因為審判她的主上帝大有能力。

  相似經文:【耶利米書五十:31~32】

  主萬軍之耶和華說:「你這狂傲的阿!看呀!我與你敵對;因為你的日子,就是我追討你之時,來到了。狂傲的必絆跌仆倒,無人扶起;我必在他的城邑中放火,火要吞滅他四圍的一切。」

  註1:上述經文中的「你」、「他」,是指「巴比倫帝國」。

  註2:在原文聖經中,以「她」稱「大巴比倫城」。

  註3:相似的記載,尚有【耶利米書五十一:30】

 

  4) 經文:【啟示錄十八:19】

  在一小時之內,她就荒涼了。

  註:經文中的「她」是指巴比倫大城。

  相似經文1:【以賽亞書十三:19〜20】

  巴比倫,列國的榮耀,迦勒底人所矜誇的華美,必像上帝所傾覆的所多瑪及蛾摩拉一樣。它(指巴比倫)必永遠「無人居住」,必世世代代「沒有人煙」;阿拉伯人也必不在那裡支搭帳棚;牧羊人們也不使他們的羊羣臥在那裡。

 

  相似經文2:【耶利米書五十:12〜13】

  你們的母親(指巴比倫)必極其羞愧,生你們的必然蒙羞。看呀!他要在諸國之末,成為「曠野、旱地、沙漠」。因耶和華的忿怒,它(指巴比倫)必「無人居住」,它必然「全然荒廢」;每一個經過巴比倫的人必受驚駭,嗤笑她所遭遇的一切災殃。

  註1:經文中的「你們」是指11節中提及的「搶奪耶和華產業的」。

  註2:相似的記載,尚有【耶利米書五十:39〜40,五十一:29,37,41〜43,55】

 

  5) 經文:【啟示錄十八:21】

  有一位大力的天使舉起一塊像大磨石的石頭,將它拋在海裡,說:「巴比倫大城必這樣猛力地被拋下去,全然不能再找到了!」

  相似經文:【耶利米書五十一:59〜64】

  註:此經文,在本小議題〈大淫婦大巴比倫城的結局〉中已引用過;故而,於此從畧。

  公元1899年,一批德國考古學家,在巴格達南方的幼發拉底河畔某處,進行大規模發掘工作;此處離巴格達有五十多公里之遙。此發掘工作進行了十多年之後,終於讓他們找到由尼布甲尼撒改建的「巴比倫古城遺址」。遺址雖然找到,但是要將其中的各種建築物整理出來,實非易事,需時甚久。

  由此可見,在公元前538年,波斯人摧毀巴比倫古城之後,此城可能「遭遇天災」,才會因「歷經滄桑」而完全荒蕪。它被「毀壞殆盡」的過程,雖然是個「歷史之謎」;已不可考,不過,由經文記載,多少可找到一點蛛絲馬跡。完全破壞這個古城的主要兩個力量「極有可能」是「」和「海水」。【出處:耶利米書五十:32,五十一:41〜43,63〜64】

  前兩處經文,本文已敘述過,於此,只提第三處經文 ──

  耶利米書第五十一章第41〜43節說:

   41)示沙克(即巴比倫)怎麼竟被攻取!全地所稱讚的怎麼竟被襲擊!巴比倫在列國中怎麼竟成了令人驚駭的對象!

  42)大海漲起,漫過巴比倫,她被洶湧的海浪淹沒

  43) 她的城邑成為一個廢墟,一個乾旱之地,一個荒野,一個沒有人居住,也沒有人經過之地。」

  註:很有可能,上漲的海水衝過幼發拉底河而淹沒了巴比倫古城。

 


  末世巴比倫大城完全被毀滅也是因著「」及「海水」【出處:啟示錄十七:16;十八:8,21;十九:3】。這些經文,本文已引用過;故而,不再贅述。巴比倫古城之命運是末世巴比倫大城之命運的預表。

 

五、 末世巴比倫大城的罪行

 

  末世巴比倫大城,大淫婦,要被火完全燒盡,燒她的煙向上升,直到永永遠遠【參考:啟十八:8,十九:3】。此城遭到「永遠被毀滅」的審判;是因她的罪行太大。關於她的罪行,簡單說明如下 ──

 

5〜1)與上帝抗爭   褻瀆聖殿

 

  1) 經文:【耶利米書五十:24,28,29】

  巴比倫哪!我已為你設下一個網羅,你被捉住,但你並不自覺;你被發現,也被抓住,因為你與耶和華抗爭。……從巴比倫之地逃脫的人,在錫安述說耶和華我們上帝的報仇,就是為祂的殿報仇……要照著她所作的報應她;照著她所作的一切,作在她身上;因她狂傲地敵對耶和華,與以色列的聖者為敵。

 

  2) 經文:【耶利米書五十一:24】

  耶和華說:「我必在你們眼前報復巴比倫和迦勒底所有的居民在錫安所行的一切惡。」

  3) 經文:【啟示錄十一:1〜2】

  一根像桿的蘆葦賜給我,天使站著,說:「起來,把上帝的殿和祭壇,以及裡面敬拜的人,都量一量。只是殿外的院子要漏掉,不要量它;因為它給了外邦人,他們要將聖城踐踏在腳下四十二個月。 

 

  4) 經文:【啟示錄十三:5〜6】

  龍又給了他(指十角七頭獸)說大事及褻瀆話的口,也給了他權柄可以擴張空間四十二個月,獸就開口向上帝說褻瀆的話,褻瀆祂的名和祂的帳幕,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

 

5〜2) 淫亂

  註:fornication一字,意指偶像崇拜,也指淫行。

  1) 經文:【耶利米五十:35~40】

  耶和華說:「有一把劍要臨到迦勒底人,臨到巴比倫的居民,臨到她的王子們,臨到她的智慧人。

  有一把劍要臨到說謊者(指假先知),他們必變成愚昧;……有一把劍要臨到她的寶物,它們必被搶奪;乾旱要臨到她的眾水,它們必乾涸;因為它是有雕刻偶像之地,人因偶像而變得顛狂(或譯作變得精神錯亂)。……」

 

  2) 經文:【詩篇七十五:8】

  因為在耶和華的手中有一個杯,其中的酒是紅色的,杯內充滿了混合物,祂將酒倒出來,惟獨酒中的渣滓,地上所有的邪惡人還要扭絞它們,喝盡它們。

  :這個杯中之物,是為地上邪惡的人預備的。

 

  3) 經文:【耶利米書五十一:7】

  耶和華論先知耶利米時代的巴比倫說:「巴比倫曾是耶和華手中的一個金杯,使全地都喝醉;列國喝了她的酒,就顛狂了。」

  註:「古巴比倫」信奉多神教;因此,偶像林立。它是「末世邪惡的巴比倫大城」的預表。

 

  4) 經文:【耶利米書五十一:47】

  因此,看呀!日子要到,我必刑罰巴比倫雕刻的偶像;她的全地必蒙羞,所有她被殺的人都必仆倒在她的境內。

  5) 經文:【啟示錄十七:3~5】

  我在靈裡被天使帶到曠野去,看見一個婦人坐在一隻朱紅色的獸上。這獸布滿了褻瀆的名號,有七頭十角。那婦人穿著紫色和朱紅色的衣服,用金子、寶石、珍珠為妝飾,在她的手裡拿著一個金杯,杯中盛滿了可憎之物及她淫亂的污穢。

 

  6) 經文:【啟示錄十七:2】

  地上的眾王已與她犯了淫亂,地上的居民已因她淫亂的酒而喝醉了。

 

  7) 經文:【啟示錄十八:1~3】

  ……巴比倫大城傾倒了……因為列國都喝了她淫亂烈怒的酒而醉了,地上的 君王與她犯了淫亂,地上的商人們因她奢華太過就發了財。

  8) 經文:【馬太福音二十四:15~20】

  當你們看見藉著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造成荒涼的可憎之物站在聖地,(讀此經文之人,願他能領悟),那時,在猶太的人應當逃到山上;……你們應當祈求,叫你們逃走之時,不是在冬天,也不碰到安息日。 

 

  9) 經文:【啟示錄十三:11~15】

  我看見另有一隻獸從地中上來,他有兩隻像羊羔的角,說話好像一隻龍,他在頭一隻獸面前,行使頭一隻獸所有的權柄;並且使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那致死之傷被醫好的頭一隻獸。他行大奇事在地上。

  在人眼前使火從天降在地上。他得了權柄,在頭一隻獸面前能行奇事;藉著這些奇事,他欺騙住在地上的人,對住在地上的人說,他們應該為頭一隻獸做個像,這隻獸雖曾被一支劍傷過,却還活著。他得了權柄,可以給獸像生命,使獸像能說話,也能使不願拜獸像的人都被殺害。

 

  註1:此段經文是有關「末世巴比倫大城」的極大之惡 ── 叫人拜獸的像

  註2:啟示錄第十三章第11節中的「另一隻獸」,是指啟示錄第十九章第20節中的「假先知」。

  註3:但以理書第三章記著,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造了一個高大的金像,令通國敬拜;這事是末世巴比倫大城之大惡的預表。

  10)經文:【啟示錄十三:16〜18】 

  他(第二獸)使所有的人,無論大小、貧窮、自主的、為奴的,在右手上或在額頭上,受一個印記。沒有人可以買或賣,除非他有印記;或是獸的名字,或是獸名的數目。在這裡需要智慧,凡有聰明的人,可以算計出獸的數字,因為它是一個人的數字;他的數字是666。

  註1:此段經文是有關末世巴比倫大城的另一極大之惡 ── 誘惑人受獸的印記。 

  註2:若用希伯來文寫一個人的名字,則每一個子音均有其代表的數字;這些數字的總和就可作為「人名的代表符號」。

  註3:在《天堂地獄的啟示》一書中,主耶穌所啟示有關666印記之事,於文末的「後記」中,會作擇要轉述。

  末世巴比倫大城(大淫婦),除了有引誘人拜獸,拜獸的像,迷惑人在額上或手上受獸的印記之罪行外,還恣意破壞倫理;就是「倡導淫行」。這些都是滔天大罪。關於帶動淫行一事,啟示錄第十七章第4節中有說明;另外,由巴比倫古城的「罪惡風貌」亦可推想而知。

  巴比倫帝國發展出高度的文明;但道德淪喪,性觀念開放,性風俗敗壞,國中充斥著廟妓及賣淫之妓女,也流行婚前性行為。巴比倫人每天都浸淫在慾海之中,無心抵禦外侮,才被波斯人輕易亡國。

  在《天堂地獄的啟示》一書的第十三章中,主帶著馬利巴斯特到地獄的右手臂,向她顯示「末日時期的罪惡生活」。在那裡,有一條彎曲的河流,兩岸被隱藏在黑暗中,河裡滿了「血和火」與許多「失落的靈魂」。

  這些在骷髏形體裡的「灰色靈魂」被鎖鍊鎖在一起;而沉重的鎖鏈又將他們拖到河面之下。在火河中的靈魂,被燒到火紅,他們的骨頭被燒得焦黑,他們發出後悔及悲傷的哭喊。主說:「這是他們該受的折磨。鎖鏈接著鎖鏈,他們全被鎖在一起。他們喜愛同性的肉體;做出不正常的事。也唆使年青人做這種極惡行為。他們稱它作愛,但是最終帶來的是罪惡和死亡。」

  末後的世代是個邪惡危險的世代要謹慎自守遠離淫行。哥林多前書第六章第18節告誡我們說:「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是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5〜3)行邪術魔法  觀天象星宿

 

  1) 經文【以賽亞書四十七:8〜9】

  已放在第五個小議題〈大淫婦巴比倫大城的結局〉中;經文在說明:古巴比倫行許多「邪術、魔法」。

  2) 經文:【以賽亞書四十七:10〜15】

  10、你一向倚靠自己的邪惡,說:「沒有人看見我」;你的智慧及知識將你引入邪路。…………

  11、因此,災禍必要臨到你,你却不知它起自何處;禍患必要落在你身上,你却不能把它除去;毀滅必忽然臨到你,你却不知道。

  12、現在,使用你從幼年時就已勞碌施行的魔法和許多的巫術來站立吧!倘若如此做,能使你得益處;倘若如此行,可使你戰勝。

  13、你因籌畫太多而疲倦;如今,讓那些觀天象的,看星宿的,在月朔說預言的,都站起來,救你們脫離所要臨到你的事(指災禍、毀滅)。

  14、看哪!他們必像碎稭,火必要焚燒他們;他們必不能救自己脫離火燄的威力。…………

  15、你過往所勞碌之事,「它們」必要這樣臨到你…………

  註:第15節中的「它們」是指巴比倫曾帶給全地的「災禍、禍害、毀滅」。

 


  3) 經文:【啟示錄十八章:23】

  在此經文中,有話論末世巴比倫大城說:「列國都被你的巫術欺騙了。

 

5〜4)欺壓殺害先知聖徒流多人的血

 

  1) 經文:【耶利米書五十:11】

  在此經文中,上帝指責巴比倫,說:「你們,我產業的毀滅者阿!」

  2) 經文:【耶利米書五十:15~16】

  要向她(指巴比倫)報仇,她怎樣待人,也要怎樣待她。……因怕「欺壓的刀劍」,他們各人必歸回自己的本族,逃回自己的本土。

  註:由經文可推知,巴比倫為「中東霸主」時,也曾一度擁有「欺壓的刀劍」。

  3) 經文:【耶利米書五十:33】

  萬軍之耶和華罪責迦勒底人與巴比倫的居民說:「以色列人和猶大人一同受欺壓;所有俘虜他們的都緊緊抓住他們,拒絕釋放他們。」

  註:相似的經文另有【耶利米書五十一:35,49】

  4) 經文:【啟示錄十三:15】

  不願拜獸像的人,都被殺害。

  5) 經文:【啟示錄十七:6】

  我(使徒約翰)看見那女人因喝聖徒們的血及為耶穌殉道者的血,而喝醉了。…………

  6) 經文:【啟示錄十八:24】

  在她(指巴比倫大城)的裡面,看見了先知們、聖徒們、地上一切被殺之人的血。

 

5〜5)因貪婪搶奪而致富

  1) 經文:【耶利米書五十一:13】

  你這住在眾水之上,多有財寶的阿!你的結局到了,你「貪婪之量」滿了。

  2) 經文:【耶利米書五十一:34】

  以色列人說:「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已吞滅了我,壓碎了我,他使我成了一個空的器皿;他像一隻龍將我吞下,用我的美物充滿他的肚腹,却將我趕了出去。

  3) 經文:【耶利米書五十一:44】

  我必刑罰巴比倫王的彼勒,我要從他的口中提出他所吞的;萬民必不再一起川流不息到他那裡去,的確,巴比倫的城牆必坍塌。

  註:彼勒是古巴比倫供奉的神衹之一,他吞了萬民的供物。

  4) 經文:【啟示錄十八:11〜17】

 


  11、地上的商人也為她哭泣悲哀,因為沒有人再買他們的貨物了。

  12、貨物是金、銀、寶石、珍珠、細麻布、細麵麥子、獸羊、馬、戰車、「身體」、「人的靈魂」。

  14、巴比倫哪!你所貪愛的果子離開了你,一切講究的與華美的東西也離開了你,你再也找不到它們了。

  15、販賣這些貨物,藉著她發了財的商人,因怕她的痛苦,就遠遠地站著,哭泣悲哀,

  16、說:「唉呀!唉呀!那大城,一向穿著細麻、紫色、朱紅色的衣服,以金子、寶石、珍珠作裝飾。

  17、在一小時之內,如此大的財富就歸於無有!……

   註:由經文可知,大淫婦,末世宗教上的巴比倫大城,因「貪婪搶奪」而非常富有。


六、 末世巴比倫大城之王 ── 撒但

  末世「宗教上的巴比倫大城」罪惡滿盈;以至上帝必須將其毀滅殆盡,使這個大淫婦如同一塊像大磨石的石頭被一位大力的天使猛力地拋入海裡,沉入海底,讓她再也不能浮起。

  末世巴比倫大城無惡不作,甚且涉入「人的身體」和「人的靈魂」的買賣【參考:啟示錄十八:13】;真是惡到極點,令人髮指,叫人毛骨悚然。

  :關於此事的說明,放在文末的「後記」中。


  此大城如此黑暗邪惡是因統治她的王是與上帝頑強抗爭的敵人 ── 撒但;也因此,撒但能透過大淫婦統治多民、多人、多國及各種語言之人【參考:啟示錄十八:15】。 撒但能成為此大城的最高統治者;是因全世界都拜牠。

  問:撒但使了什麼樣的詭計?耍了什麼樣的手段?竟能使全世界都拜牠?

  答:答案在啟示錄第十三章第1〜4節。

  啟示錄第十三章第1〜4節說:「我(使徒約翰)站在海邊的沙上,看見一個獸從海中興起,有七頭和十角。在牠的十角上戴著十個冠冕,在牠的七頭上有褻瀆的名號。……那龍將自己的權柄、座位及大權勢都給了牠。……全世界都稀奇跟從那獸。他們拜將權柄給了獸的龍,也拜獸,說:『誰能跟這獸相比?誰能與牠交戰呢?』

  這獸擁有無可匹敵的政治、經濟與軍事力量,致使全世界望風披靡。只是這獸的國力來自龍;因而,牠也相當邪惡。邪惡的宗教會帶壞社會風氣,會影響國家政策。反之,邪惡的社會及國家也會污染、敗壞民心;使羣眾盲目的追逐黑暗,如饑似渴的崇尚暴力、混亂;使羣眾對邪惡的源頭趨之若鶩。

  在這般動用全局的羣眾運動下,撒但順理成章順應民心地被推上「邪惡宗教的寶座」,做了大淫婦的頭,成了「末世巴比倫大城之王」,成了「世界的統治者」;任意毀壞人,毀壞大地。

  末世巴比倫大城的王權由撒但獨攬牠不會把牠的國度分賜給別人七頭十角獸不過是牠的奴僕而已。馬利巴斯特所著《天堂地獄的啟示》一書第八章<地獄的囚房>一文中,有一例可供參考,以下是擇要轉述:


  在地獄的一個囚房中,關著一個女巫,她生前敬拜撒但,事奉撒但。她自己行邪術,也教別人行邪術。

  主耶穌論她說:「撒但欺騙了這婦人,使她相信她會得到她自己的國度,作為她事奉牠的獎賞。撒但告訴她,她將永遠不死,將與牠永遠同活。她死時,還讚美撒但。她來到地獄,向牠要她的國度。撒但是說謊者之父,竟當面譏笑著說:『妳以為我會將我的國度分給妳麼?這才是妳的國度!』說完這話,撒但就把她鎖在這囚房裡,日夜折磨她。

  以賽亞書第十四章,旨在論巴比倫王。由經文之意可知:此章在預言「末世巴比倫王(撒但)」受刑罰;而且預先指明撒但「受刑罰的時間」應驗在啟示錄第二十一章第1~3節。如何證明這樣的推論正確?依據在【以賽亞書十四:1〜27】,經文如下 ──


  耶和華要憐憫雅各,必再揀選以色列。…………在耶和華賜你(指以色列家)安息,使你脫離愁苦、懼怕,脫離人勉強你服的苦役的那日,你必提此諺語論巴比倫王說:「壓迫者,怎麼停止了呢!金城怎麼終止了呢(第4節)?

  耶和華折斷了惡人的權杖及統治者的王權,在忿怒中,以持續的一個打擊來擊打眾民的他,在怒氣中,統治列國的他就是這個他要受到逼迫,且無人阻止

  全地得享安息,享平靜,他們爆發出歌唱聲。……地下的地獄因你而震動,以迎接你的來臨;你的來到地獄,激動為你而死之人),就是地上一切的領袖);你的來到地獄使列國的一切君王離開他們的王位而站起來(第9節)。他們要發言對你說:『你也變為軟弱,像我們一樣嗎?你也變得與我們相似嗎?』

  你的威勢和你琴瑟的聲音被帶下死地;你下面鋪的是蟲,上面蓋的是蛆。路西弗(即晨星),早晨之子阿你怎麼從天墜落你曾削弱列國怎麼被砍倒在地上(第12節)?

  你心裡曾說:『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上帝的眾星以上,我也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的極處。我要升到雲的高度之上,我要像至高者(第14節)。』然而你必被帶下地獄到坑中的極深之處(第15節)。

  凡看見你的人都必定睛看你,仔細打量你,說:『曾使大地顫抖,使列國震動,使世界如同荒野,使城市毀滅,不肯打開囚犯的住處,就是這個人嗎?』

列國一切的君王,皆在榮耀中安睡,每一位都在各自的住處(第18節)。惟獨你像可憎的枝子,被拋出你的墳墓;像被殺之人穿的衣服,這衣服被劍刺透,落入坑中石頭那裡;你又像被踐踏在脚下的一具屍首)。

  你必不能與他們(指上述君王們)同葬;因為你已毀滅你的地已殺戮你的民,行惡事者的後裔永遠不會成名(第20節)。因祖先們的罪孽,要預備殺戮他的子孫;讓他們不能興起來,不能佔有地,使地面不被他們的城市佈滿(第21節)。」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興起攻擊他們,將巴比倫的名號和剩餘的人、兒子、姪兒一併剪除。」……

  上述經文中,難懂的部份;於此,作一點說明 ──

  註1:第4節中的「金城」,是指「坐在眾水之上的大淫婦」,即末世「宗教上的巴比倫大城」,眾水指多民、多人、多國、多種語言之人。【啟示錄十八:15,18】

  註2:第9節中「列國的一切君王」,是指「天上與主同坐寶座的得勝者」;他們因見撒但被扔到地獄的最低處(即無底坑),而從座位上站了起來。

 

  註3:第12節中的路西弗,其意是晨星。拉丁文《武加大譯本》稱“day star”為“路西弗”。

  註4:死去的聖徒,被算是「在主裡睡了」。經文出處,見帖撒羅迦前書第四章第14節:「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裡睡了的人,上帝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第18節既提到「列國一切的君王皆在榮耀中安睡」,顯而易見,這些君王是指「住在天上的得勝者」。

 

  註5:由第20節經文可知,自稱是「世界之神」的撒但,不能與得榮耀的君王們同葬;因為牠毀滅地,殘害牠的民(指跟隨者),牠是行惡事者。

 

七、 撒但殘害牠的跟隨者

 

  舉證一

  《奪魂記》一書為提姆所著,內容在敘述提姆及其妻子為幫助鮑伯和傑克兩兄弟脫離惡者的轄制,屢次與撒但面對面爭戰的情形。在此書的第八章《我會回來》一篇中,撒但口吐兇言。

  撒但再次侵入對主失去信心的鮑伯的裡面,藉鮑伯的口,威嚇不久前才藉著爭戰禱告和信心脫離轄制的傑克,說:「你這小孩,在這裡幹什麼?你會跟我們一起被燒在地獄裡!」

  撒但清楚知道自己的結局,却不改「偷竊、殺害、毀滅」的本性;牠要利用「罪的誘惑」來擄掠人,讓「罪的奴隸」與牠同受「地獄之火」。

 

  舉證二

  在馬利巴斯特所著《天堂地獄的啟示》一書的第八章中,主作了這樣的解釋,祂說:「在地獄這裡,不同靈魂受不同的折磨。直到審判那日,直到死亡和地獄被扔進火湖,撒但會施行令靈魂痛苦的折磨。有時,火湖也會通過地獄。」

  撒但被捆綁一千年,被扔進無底坑;那時,在地上會有一個「奮興的時期」,一個「蒙祝福的時期」,這個時期稱作「千禧年」。在千禧年中,撒但的遭遇如何?在《天堂地獄的啟示》一書中的第十三章《地獄的右手臂》一文中,有作說明;擇要轉述如下 ──

  有一個大門,門用大鎖頭鎖著,門上還有一條大鎖鏈,火焰從門後衝出;門後就是無底坑。主讓馬利巴斯特看見撒但的黑色身形顯在門前,牠穿著一件黑色的長披肩;牠的臉看起來非常蒼老困倦,臉上皮膚緊貼著骨頭,看起來有一千歲。

 

  由書中描述可知,在撒但被捆綁的一千年中,牠是被拘禁在無底坑高熱的火燄中。雖然撒但被鎖在無底坑,地獄的靈魂仍受著牠的折磨;這件事不只有主對馬利巴斯特說的話可做證明,在經文中也能找到憑據;啟示錄第二十章第3節告訴我們,撒但被扔進無底坑,使牠不得再欺騙

列國。經文只說牠不能再對世人進行欺騙,却沒有限制牠對地獄靈魂的施暴。


  舉證三

  跟隨撒但的人,會被牠帶進火湖。經文說:「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示錄二十:15】

 

八、 務必要逃離末世巴比倫大城之因

 

  有分於末世巴比倫大城之人,必與此城一同被毀滅;這是撒但欺騙及擄掠人的終極目的;故而,一定要逃離此城(大淫婦)的誘惑,不要陷在她的罪中。

前車之鑑,後事之師;從巴比倫古城的遭遇,我們後世之人要記取教訓。

 

8〜1)耶利米書中提出的警告 ──

  1) 射殺敵人之箭不落空【耶利米書五十:8〜9】

  我的民哪!你們要從巴比倫中逃走,從迦勒底人之地出去……因為,看哪!我必激動一個聯合的大國從北方上來攻擊巴比倫;……他們的箭像善戰勇士之箭,一枝也不徒然返回(註:每箭必中之意)

  2) 不容一個敵人逃脫【耶利米書五十:29】

  要召集弓箭手去攻擊巴比倫,……不容一人逃脫。照著她的所作所為報應她,……因她傲慢的敵對耶和華,敵對以色列的聖者。

 

  3) 要懂得救自己的靈魂(耶利米書五十一:6)

  你們要從巴比倫中逃出來,每個人要救他自己的靈魂,不要陷在她的罪孽中,而被翦除;因為這是耶和華報仇之時,祂必向巴比倫施行報應。

 

8〜2)啟示錄中提出的警告 ──

  1) 不要成為罪的參與者 【啟示錄十八:4〜5】

  我(即使徒約翰)聽見從天上有另一個聲音說:「從她(指巴比倫大城)出來吧,我的子民!你們不要成為「她的罪的參與者」,如此,你們才不至接受她所受的災難;因為她的罪惡滔天,上帝已想起她的不義」。

  2) 抵擋上帝的仇敵一個不留 【啟示錄十九:17〜21】

  末世抵擋上帝的仇敵,皆是巴比倫大城罪孽的參與者;這些人是啟示錄十三章中的第一獸,第二獸(假先知),地上的君王們(與大淫婦行淫者),跟隨獸與地上君王們的軍隊(拜獸像者,接受獸的印記者)。

經文這麼說 ──


  17、我(即使徒約翰)看見一位天使站在日頭中,向飛在天空中所有的鳥大聲喊著說:「來吧!你們齊集起來,赴偉大的上帝的晚餐;

  18、你們可以吃君王們的肉,將領們的肉,壯士們的肉,馬的肉,騎馬者的肉,並所有人的肉,就是自由的和為奴的,小的和大的。」

  19、我看見那獸與地上的君王們及他們的眾軍都聚集起來,要與「騎在馬上的祂」和祂的軍隊爭戰。

  20、那獸被捉住了,那在獸面前曾行奇事的假先知也一同被捉住了。假先知以行奇事欺騙了那些接受獸的印記之人,也欺騙了那些拜獸像之人。這兩個就活活的被扔進一個燒著硫磺的火湖裡。

  21、其餘的人都被「騎在馬上的祂」的劍殺了,這支劍是由「祂的口中」出來。所有飛鳥都飽餐了他們的肉。

 

8~3) 黑暗之子要被收割(啟示錄十四:17〜20)

  另有一位天使從天上的殿中出來,他也拿著一把鋒利的鐮刀。又有一位天使從祭壇那裡出來,他有掌管火的權柄;他向拿著鋒利鐮刀的天使大聲喊著說:「伸出你鋒利的鐮刀,收取地上葡萄樹串串的果子;因為她的葡萄完全熟了。」那天使就向地伸出鐮刀,收取了地上的葡萄樹,把它丟入上帝忿怒的大酒醡中。那酒醡在城外被踹,血就從酒醡流出來,高至馬的韁轡,遠至三公里。


8~4) 撒但的跟隨者永遠受痛苦【啟示錄十四:9〜12】

  若有任何人拜獸和獸像,以及在額上或手上受了印記,這人就必定喝上帝烈怒的酒;此酒被倒入上帝忿怒的杯中,純一不變。祂必在聖天使及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他們受痛苦的煙,永永遠遠往上升。那些拜獸和獸像者,以及那些接受牠的名字之印記者,晝夜得不著安息。

 

九、 惟一逃路 —— 守全真理

  能脫離末世邪惡危險世代的「罪的漩渦」之惟一逃路,就是持守真理,走主的道路;因主的話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使我們不至偏離祂,讓我們能逃離誘惑、毀滅。

 

  在末日決戰正式開始之前,主已揀選末世首位使徒朱虹恩。藉著朱牧師的順服,賜下末世重要信息和全備真理;以糾正信仰上認知的錯誤,幫助我們切實行在 神的旨意中,使我們確實成為主的軍隊中的一員,能抵擋罪惡到流血的地步。

  主曾對朱牧師說:「我的僕人,但以理書中所言—— 隱藏的話、封閉的書,以及關乎我再來的各樣奧秘真理,我已一一向你啟開。我已賜給你啟開奧秘真理的一把鑰匙,你要為我的再來預備道路。不多時,必有許多人使自己清淨潔白,且被熬煉;但惡人仍必行惡,一切惡人都不明白,惟獨智慧人能明白。

 

十、 書籍介紹 

  朱牧師在聖靈感動下,一氣呵成的著作,按照本題目(上)(下)兩篇內容的需要,簡單的劃分成兩部份;未在本篇中作簡介的餘書,擬列入(下)篇中。

  1)《打獅擒狐》(18萬字,327頁)

  本書教導人打擊魔鬼,謹言慎行。

  2)《神全能的醫治》(18萬字,244頁)

  本書內容分三大主題:(1)論病蒙醫治篇(2)論趕鬼篇,(3)論當滅之物篇。

  3)《神的旨意與禱告》(10萬字,164頁)

  內容分兩大主題:(1)論「明白」及「遵行」 神的旨意,(2)論兩種禱告。

  4)《最有果效的禁食禱告》(8萬字,126頁)

  本書在教導人可達到最大果效的正確禁食。

  5)《何謂糊塗愛心與真愛》(11萬5千字,190頁)

  本書對「糊塗愛心」與「真愛」作出明確的分野;為人指明正確的路。

 

十一、 結論

  當初亞當、夏娃選擇聽從撒但的謊言,致使「罪及死」入了世界,也使原本單純的人性趨向邪惡。撒但甩出「罪中之樂」的誘餌,以引出「人性中的惡」,使人喪失誠實,網羅人陷入赤身、露體、瞎眼的可憐光景中。牠又為達到毀滅人的靈魂之目的,預備了一座「黑暗山」,即「行毀滅的山」,也就是「賊窩」,或說是「地獄」。

  惡者的詭計,我們不是不知道。「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在罪人的道路中,不坐褻慢人的座位。」才是有福。棄絕謊言、虛假,潔身自愛,分別為聖,才是聰明。



【後記】

1) 安妮的異象「發光的山」

  以下內容,擇要轉述自《我看見了奧秘的事》一書。 

  地上有一座發光的山,被黑暗兇殘的獸羣包圍。這些野獸正與此山爭戰,向它怒吼。

  主自己的一部分就在此山中,它被主所吸引,而緩緩地向著祂上升。當它繼續上升時,獸羣對它的憎恨與吼叫也就更大。不幸,當山上升的同時,有一些巨大的石頭掉在地上,落入黑暗的風暴中。直到這座山上升到一半的高度,才不再發生落石的情形。

   掉下去的石塊,並不屬於這座山,它們失落,是因為無法承受越來越強的光。此山越靠近祂高天的住所時,其「內在生命」及「光芒」就更形加增。

  掉下去的石頭,原本可以屬於此山;因主已給過他們機會。只是所懷的「私人野心」和「深切欲望」,使他們無法忍受穿透人心的強光;因而屈服於野獸的嘶吼。

 

2) 安妮的異象「注定滅亡」

  以下內容,同樣是擇要轉述自上書。 

  在地上,有幾處城市,其中有許多人在逐漸腐化,像是死了,却仍然在生活著。他們醜陋、腐臭、黑暗,沒有任何得釋放的希望,注定要滅亡。

  在毀滅那些地方之前,主會差遣使者去召聚屬乎祂的人。屬祂的人,充滿了光明生命,好像是生長在臭水池中的美麗花朵。主一挑出所有屬於祂的人,毀滅立刻臨到留在原處之人;這些人毫無一丁點光明或生命。

 

3) 666印記之害

   以下內容,擇要轉述自《天堂地獄的啟示》這本書的第二十二章《那獸的印記》。

主說:「我的靈不會一直與人爭鬥,來,看那獸!在末後的日子中,一隻惡獸會興起欺騙各國許多人。他要求人接受他的印記,就是將號碼666印在他們的手上或額上。

  凡拿此印記者即表示甘願屬於那獸所以都要與那獸一起被扔到燒著火和硫磺的火湖裡。那獸會帶來未曾有過的平安及豐盛;因而,他會在世人的稱讚中興起。當他取得全世界的統治權後,沒有受獸的印記之人,就不能買任何東西,包括食物;也不能賣東西給別人。

  擁有印記者,是已拒絕主,是為了維持生活,而轉向那獸;故而,會被上帝剪除,他們會與「不信」和「行惡事」的工人在同一個地方。

  有印記的人,將被迫把財產轉移給那獸,以換取那獸會「滿足其跟隨者全部需要」之一項應許。起先,那獸會使世界的問題變得很微小;可是他曾經帶給世人的「和平」要在「流血」中結束,曾經帶來的「豐盛」也要在「全地大飢荒」中停止。

  那獸與他的跟隨者,會使用各種壓力,去強逼「真神的相信者」接受印記。嬰孩和孩童會在拒絕接受印記的父母眼前被殺。在這一個哀傷的時期,許多人會因信仰殉道;但是那些「在主裡死去的人」有福了

  倘若你們不順服那獸,拒受他的印記,我會照顧你們。不要害怕人能對你做什麼,要懼怕能把你的靈魂與身體扔進地獄的上帝。雖然有極大的逼迫,縱然災難增多,我會拯救你們全然通過它們。

 

4) 人的身體和靈魂之交易

   以下內容,擇要轉述自《走出撒但教》這本書的第七章〈兄弟幫的戒律〉。

  狼人用魔法復活的殭屍吸血鬼其他的人獸確實存在於撒但教中。只有撒但和高階層的邪靈能控制他們;這是受到撒但嚴密保守的秘密。他們被撒但用來「訓戒、懲治」會員,他們能瞬間將人撕成碎片。

  這些怪物是被厲害的邪靈所佔據的人類。這些人獸,百分之百將自己的靈魂及身體賣給撒但。在大災難期間,他們會大量增加,甚至可能公開被撒但用作懲治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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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虹恩牧師曾於1986年蒙 神揀選、奉 神差遣到以色列主耶穌禁食的曠野禁食四十天(前二十天不吃不喝;後二十天只喝水),蒙主賜下啟示,奉 神差遣至世界傳揚如何預備主基督再來與聖徒被提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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