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最重要之四大基要真理
- 財團法人神之子基督教會

- 2022年10月23日
- 讀畢需時 8 分鐘
已更新:2023年12月13日
執筆者:朱虹恩牧師
第一章 使徒的重要性
目前世界各地自稱或被公認或被按立為使徒者,也許已經有數十多位。然而福音派到目前為止,他們仍然不相信會有使徒或先知之職事,靈恩派中不但有使徒,且被稱為使徒者是越來越多。
【林前十二:28,弗四:11】聖經明明記載要有使徒、先知。
「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
「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
然而使徒要有使徒的憑據,若連被提的資格都訛傳,當主基督再來,這些自稱或被稱為使徒者都會被撇下,豈能稱之為使徒?應該稱之為非使徒或假使徒才是。【啟二:2】
使徒是五大職事之首, 神在教會中所設立的職事有使徒、先知、傳福音(佈道家)、牧師、教師(原文五大職事皆陽性,非陰性也非中性,按立女人為牧師不合聖經真理)。
若按常態大概是三個教師產生一個牧師、一千個牧師產生一個佈道家(傳福音),一百個佈道家產生一個先知,但一千個先知未必能產生一個使徒,現今普世教會未必有一千個先知。
十二位使徒是建立初代教會之根基,經過一千多年之後,馬丁路德宗教改革,僅僅宣揚一小部份之基要信仰。十九世紀五旬節信仰興起,但卻無力行真理。自1990年台灣眾教會進入谷底,時至今日每況愈下。
教會屬靈之實際也是每況愈下,教會無能也無力去行真理,沒有純淨靈糧可吃,於是教會就越來越軟弱、越來越無能,教會幾乎和世界妥協,聖經之真理已經被視為僅僅是高高在上、遙不可及、形同虛設的高道德標準而已,聖經只是僅供參考的一本經典罷了。教會信徒的離婚率越來越高,未婚之處女比例甚低,而且每況愈下。
即使是先知的服事,也會因真理領受不完全而使教會混亂;惟有使徒職事被恢復,全備的真理才會被恢復。所以到了末世, 神必興起真使徒來改革教會,傳講全備真理,使眾聖徒逃離基督教城,進入主基督的城,接受真正從 神而來的真理教導。
第一步是帶領眾肢體遵行四大基要之真理:一、遵行四大禁戒【徒十五:28、29】二、堅守納上十分之一【瑪三:8~10】三、要按理吃主喝主【林前十一:17~34】四、當守主日【出二十:7~12,徒二十:7】
以上四大基要真理乍看之下行之何難?許多教會,許多信徒自以為都能遵行,但詳細閱讀本信息之後,即知台灣約四千個教會居然只有神之子基督教會能完全遵行四大基要真理。而全世界有一億三千多萬華人之基督徒,能實實在在地做到以上四大基要真理者恐怕不到十萬分之一。
神州約一億三千萬的基督徒,除了神之子基督教會之肢體能遵行外,其他教會之肢體連何謂四大基要真理都不怎麼知道。歐美之基督徒能做到四大基要真理之比例比台灣之基督徒更低。主已快再來,已經到了非走出基督教城不可之時。以下教導何謂四大基要真理:
第一節 四大禁戒:
1.禁戒吃祭偶像之物(【使徒行傳】十五:28~29):台灣七大教派中就有六大教派其教義是准許吃祭偶像之物,有些教義不禁止吃祭偶像之物,不禁止是表明可以吃的。
2.禁止吃血:許多華人的基督徒都吃過雞血、鴨血、豬血,不知道任何血都不可吃。
3.勒死的牲畜(沒有經過放血)也不可吃。
4.不可犯姦淫罪:現今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基督徒都犯過姦淫罪,凡結婚前之性行為,訂婚後結婚前發生之性行為及離婚後再嫁的姊妹,或其前妻未犯淫亂罪而離婚再娶之弟兄,都是犯了姦淫罪。
舊約若有人犯姦淫被逮捕是要用石頭打死而沉淪,因為沒有機會去獻祭。在道德淪喪的今日,人們已漸將姦淫視為無罪,但生前若不禁食認這罪,死後絕對是沉淪。
要知罪才會認罪,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基督教婚姻輔導機構因不懂「姊妹離過婚再嫁是犯姦淫罪」的真理,因此離過婚接受輔導再嫁的姊妹,當然就不可能認這罪,若不禁食認這姦淫罪,死後重者下地獄,輕者下陰間,無人能例外。
第二節 要納上十分之一:
每個月都能確實納上十分之一的信徒恐怕不到百分之一(包括牧師們在內)。從信主那一天開始,到去世的那一天為止,每一個月都要納十分之一。教會的會計要有十分之一之項目,每個月要公佈收支明細,並要開立奉獻收據。
按聖經所記,十分之一全部要納入府庫(所屬的教會),且十分之一不可分開納在兩間以上的教會,或奉獻給其他任何之福音機構,也不可以指定給任何傳道人,會計要詳細列帳,要如此行才真正地是納上十分之一,未完全如此行就是沒有納全十分之一。
如同電費一萬元,只繳九千九百九十元,收費出納人員是不會收下九千九百九十元的,如此等於是沒有繳。教會若沒有十分之一之奉獻項目,奉獻再多,也不是十一當納,因為十分之一是當納,是 神的錢。
切記十一是當納,不是奉獻;當納是非納不可,沒有任何彈性;奉獻是隨心所欲,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其他奉獻是隨心所欲地自由奉獻,聖徒各人若不寫明十一當納,奉獻再多都不是屬於十分之一當納這個項目,而是屬於一般性有記名或無記名之自由奉獻。
台灣是月薪制,一年有十二個月,十一當納要十二次,少納一次就是沒有納全十分之一。未納十分之一就是搶奪 神的錢,咒詛就臨到,太多基督徒已因搶奪了 神的錢而遭到咒詛,可惜卻一無所知,且一臉無辜樣!
*註:月定奉獻或指定給工人之奉獻都不是十一當納,奉獻若未記名,或若未寫明是十一當納也不屬十一當納,而是屬於十一當納以外的其他奉獻。
牧師們除了月薪之外,若有收到其他的奉獻也要納上十分之一,若牧師們的十分之一每個月都一樣,這樣的牧師恐怕也是未納全十分之一。台灣領薪水的牧師、傳道不只五千人,請核對全年每一個月牧師之奉獻,即知傳道人有沒有納全十分之一。
第三節 要按理吃主喝主:
眾教會都以為自己的教會是絕對的按理吃主喝主,但主所教導的擘餅聚會如下——擘餅聚會時,主領者要請會眾先省察自己,要先認罪後才能吃主喝主。省察後,主領者先為餅祝謝,再擘開分出去,全體都拿到了,等齊了,才一起吃;吃餅後再為杯祝謝,祝謝後,再把杯分出去,全體都拿齊了,才一齊喝,一定要用無酵餅和葡萄酒(葡萄汁也可)。
每個月或每週舉行一次都行,但若由女性主領聖餐,則視為不按理吃主喝主。如此簡單易行的擘餅聚會眾教會卻出現千奇百怪的亂象。若沒有按以上聖經所記之主的吩咐來領聖餐,都不是按理吃主喝主,都是自己取罪、是吃喝自己的罪,結果會靈性軟弱、生病、最後被病魔奪去了生命。
歐美老外教會幾乎都用發過酵的麵包切成小塊,或先拿先吃,或沒有省察就吃喝,或餅和杯一起吃喝,都視為不按理吃主喝主。【參林前十一:17~34】
第四節 當守主日為聖日:
從受洗的那一天開始,到去世的那一天為止,都當守主日。如果遇上不得已的情況,如:1.生產、重傷或住院;2.年過八十,體弱多病,不良於行,或重病末期長期住院,根本就不可能參加主日敬拜;3.極重要的考試或出差等不得已之事務;4.婚喪……等。
有以上四項之任何一項,主日缺席都要向主認罪。除此之外,主日敬拜都不可缺席。舊約犯安息日(新約不守主日)之罪極重,舊約是要被處死刑。
信徒在世之日,若有一次主日缺席未認罪者,不可能上天堂或樂園,他們的結局輕者在靈界,一般則都在陰間受苦。所以特別在離世前已重病躺在醫院,不可能守主日之時,要認不守主日的罪。
試問多少重病癱瘓躺在病床上之基督徒,能在去世前認未守主日及其他的罪呢?幾乎沒有,於是死後都因罪而下了陰間,只有極少數的聖徒在離世前,聖靈會感動他們認罪。
魔鬼控告死者某月某日沒有去守主日,死者當然是無言以對,於是就被定有罪;魔鬼不會問死者為什麼沒有守主日,更不會問沒守主日有沒有認罪,只問有,還是沒有,這是魔鬼控告人的方法,不容任何人脫離所犯之罪。這樣的真理你們曾經聽人傳過嗎?
第二章 守住四大基要真理之重要性
第一節 有多少教會能守住四大基要真理呢?
以全球約萬間華人教會,神州約一億三千萬的基督徒,除了神之子基督教會之外,極少教會能守全以上所述之四大基要真理,能守住以上四大項基要真理的基督徒,恐怕不到十萬分之一。
全世界約數百萬間教會,能守全以上四大項基要真理者甚少。不能做到以上四大基要真理之信徒未必全部都會沉淪,但當主再來時必定會被撇下。
能做到以上四大項之信徒,若沒有達到被提之資格,也不會被提。平信徒比較容易接受筆者之所言,牧師們卻幾乎都不以為然,並批評筆者太「律法」,若行真理叫做太「律法」,說此話的牧師們豈不都成了無法無天的人了嗎?不知讀者們感覺如何?
神藉由筆者在台灣建立三間真正使徒性的教會,每一個肢體幾乎都能遵行以上四大項基要真理。 神藉由筆者在2000年7月到神州,以兩百個工作天在神州建立開拓了四十五間使徒性的教會,每一間教會都竭力地遵行以上四大基要真理,包括納上十分之一之教導,這在當地是非常難行的。 神更藉由筆者帶領神州分會之眾同工達到被提的資格。
第二節 名牧們都能被提嗎?
人人都誤以為以下五種名牧都會被提:1.牧養千人以上的名牧,2帶領數百或數千人歸主的牧師,3.恩賜很大的牧師,使千百人以上蒙 神醫治,4.奉獻金錢最多的牧師,5.為主福音受苦最多的牧師(例如:某黨國家,回教國家之主僕們)。但以上五種名牧未必能被提,因他們若都在基督教城裡當牧師,他們一生中不太可能都能行在 神的旨意中。
前文已言,沒有行在 神的旨意中就是 神所不認識的人,就是主所說的『惡僕』【太七:21~23】,這樣的人不可能被提。什麼叫做行在 神的旨意中呢?單單上述之四大基要真理他們若做不到,也沒有教導弟兄姊妹去行,就是沒有行在 神的旨意中,也就是『惡僕』了。
這些『惡僕』們要他們捨己、順服、下寶座,恐怕他們沒有這樣的觀念,所以在這樣的牧師門下受教,是何等的無辜!但真的是無辜嗎?若你閱讀了這篇信息,還不肯走出基督教城,就不是叫無辜了。
如果您不肯逃離基督教城,您所牧養的教會維持現狀到主基督再來,屆時因達不到被提的條件,沒有一個人會被提,全部都會被撇下。那時您要在榮耀寶座前,在斷定谷前,被主基督判定是山羊,而處在永火、永刑裡,不但害了您所牧養的教會,也害了您自己。
請原諒筆者說此誠懇之言,對您而言可能是一種提醒或警告,不論您信與不信,是 神要筆者說這樣的話,您可以不信,但這是事實,不會因您不信就會改變這事實。多少 神的僕人,他們雖然願遵行天父的旨意,也肯捨己、也願意順服,肯下寶座,但倘若他們訛傳了被提的資格,他們也照樣會被撇下,沒有人能例外。
2004年9月,在台灣由六十一個教會、九個福音機構聯合聘請美國一位牧師在臺北講解「啟示錄七個教會與基督徒被提」,那位牧師仍然誤以為是災前被提,他誤以為只要有好行為的基督徒就能被提,若是主基督在他傳講此類信息時再來,連他都會被撇下,怎麼可能連他也會被撇下呢?有許多名牧與他一樣,不知為何會被撇下!
過去您們受了神學院錯誤的教導,受前輩牧師們的影響,誤以為主再來之時只要是基督徒統統都會被提,若筆者不是 神所膏立之末世首位使徒也不配講這些話,如同彼得、保羅所傳,您若不信,這已經是罪,您以前所做的工及所有的奉獻,因著您的不信,完全不被主記念。
筆者說這句話,會讓更多的名牧不信或加上一項誹謗罪,這時 神在察看您的心,天使也在此刻記錄您的一切,若連這句話您都不信,您就不必再閱讀此信息,您若願意相信,請您繼續閱讀本文。


